Unbending Notes

五大片商告捷报案纪事录(5)短信测迷

sz1961sy 发表于 2007/12/5 18:05:00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短信互动介绍]
    从2007年11月29日23时46分开始,本人向下列公司相关人员发出短信,内容为:


    “中新社刚出了匿名稿 ,写今天捷报案稿提及谢东平观点,他刚打我电话问谁写的,看来庭审幕后黑手很利害,好玩!”
    之后陆续收到下列稿子中提及的、可能是“第一被告”捷报网总裁助理谢江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虽然有不少业内人士参加了旁听,但捷报网在国内的一家主要竞争对手带领媒体一起参加听证,而且其手中有原告起诉书原件的复印件,这一情况已经引起捷报高度警惕。捷报表示从可靠渠道得到消息,捷报被美五大电影巨头联合起诉的幕后推手正是这个竞争对手。

     可疑“第一被告”捷报网所称“幕后推手”下列短信互动回复:

    [N公司如是说]
    D女士(23:50):什么内容?     
    Z女士(23:52):呵呵,那明天要看看怎么写的了
    沈阳(0:23):造谣、挑泼离间,似乎是中凯干的?!
    D女士(8:56):挑拨谁的关系?
    沈阳(9:03):其实那个新闻有点瞎编,明显是缺乏媒体从业者基本训练的人写的,问题是谁在操纵此事?目的是什么?
    沈阳(9:09):查一下中新网那个编辑文章来源就有收获,哈哈。谁在玩这么大的中美知识产权游戏?

    笔者评论:N公司也不知道中新社出了本案匿名作者稿,外间对N公司是此稿的最有关联之说似乎不象一些企业所讲。另一方面,从N公司旁听席位与捷报网谢江平相距较远(她与游云庭律师及本人一齐坐在旁听席第一排左侧、谢江平坐在旁听席第四排右侧,相距10米以上),谢江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所透露信息相信她与游云庭律师及本人都听不到(法庭内讲话声音不可能大)。


    [Z公司如是说]
    Y先生(23:51):玩的愉快
    沈阳(0:21):您老兄策划的,对吧?哈哈,俺猜九成。
    Y先生(0:22):不是,损人不利己的事从来不干,有时间我去了解一下。
    沈阳(0:21):贵公司可是这场官司渔翁呵,怎么不干?
    Y先生(0:23):那这场渔翁太多了,****的应该是现在市场老大。
    沈阳(0:28):N公司?不会吧Y哥,依据?
    Y先生(0:29):我只是就你们给的信息给出自己的猜测,过段时间看看就知道了。
    Y先生(8:57):恩,我去了解一下,互通有无。

    笔者评论:这位负责Z公司市场策划的Y先生是“打死也不承认”而且提出了“****的应该是现在市场老大”观点,很有独特见解。

    [M公司如是说]
    T先生(23:57):有意思,总有水落石出时:)
    T先生(8:57):我也不清楚呀
    沈阳(9:03):从文章描述讲,M公司出此招呵?明眼人能不明白剑指贵公司吗?
    T先生(9:07):绝非!!
    沈阳(9:18):您还猜出有谁?哈哈

    笔者评论:这家派出****旁听阵容的M公司T先生的说法与谢江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的“笑言”也是“打死也不承认”。但是本人从另一方面分析,M公司的“豪华”团队旁听席位与捷报网谢江平相距较近、知道谢江平先生在现场说过什么话,却是****嫌疑方。

    [V公司如是说]
    S先生(23:59):他(注:指捷报网总裁助理谢江平)也给了我电话,但现在不知道今天在场的谁是那个写手?
    S先生(0:05):我想你发这个短信不会认为幕后黑手是我吧。
    S先生(0:24):怨就一个字,但你们真那样想,你们的分析很遗憾错了。
    沈阳(0:21):您怎么会不打自招呢?哈哈。其实今天我在现场接触的人最多,也暗中调查出一些苗头,看俺写Blog吧。
    S先生(0:27):你的Blog还没有今天的新闻。
    沈阳(0:29):您猜测呢?我觉得这场官司幕后有渔翁,您认为是谁?因为忘记带电脑电源线,刚才最后16分钟看完文章无电了,昏!明天回家再写了。
    S先生(0:31):黑手和渔翁不是同一个。
    沈阳(0:42):您觉得这样可能吗?
    S先生(0:39):行业内我公司品质就说明了。今天我到法庭连总公司都不知道我去。刚才我才和我们负责人说起。
    沈阳(0:48):这个我可不作判断,谁敢讲!?
    S先生(0:50):晚了,您可以往后关注,真正的事实会说明。
    S先生(8:57):只能推测
    S先生(9:07):没看出来,但M公司我想不会吧!
    沈阳(9:09):查一下中新网那个编辑文章来源就有收获,哈哈。谁在玩这么大的中美知识产权游戏?从文章描述讲,M公司出此招呵?明眼人能不明白剑指M公司吗?这个新闻制造链很专业,非一般人所为。
    S先生(9:24):我对这方面不是很了解。

    笔者评论:公关黑手是一个谁也不能用企业信誉作为标准的评判依据,因为企业信誉代表过去,并不代表现在进行时,否则企业信誉评价就不用定期评定。V公司S先生提出的“黑手和渔翁不是同一个”观点也许是一个很客观判断。从另一方面分析,V公司的旁听席位与捷报网谢江平相邻而坐、知道谢江平先生在庭审现场说过什么话,却也是****嫌疑方。
 
    [一位听审媒体记者如是说]
    L记者(0:09):我刚去看了那个稿子,最后那几段意图很值得怀疑...谢江平也不知道那个是谁写的?这事太有意思了。
    沈阳(0:19):我写Blog一定有一段精彩内容,对吧?!
    L记者(0:22):恩恩,肯定会很有看头。
    L记者(0:31):呵呵,最好能找出幕后推手。
    沈阳(0:33):明天回去好好写写Blog,我发了一轮短信收回一批有趣回信!haha
    L记者(0:48):恩,不知道后面会怎么发展。
    沈阳(0:52):挺好玩一场老鼠玩猫江湖游戏,对吧?!
    L记者(0:59):确实,所有相关方都在看看呢。不知道谁会在暗中来一下?
    沈阳(1:09):现在难讲,但是美国电影协会总代将是****可能者。
    L记者(12:07):本来看到文章第一反应是捷报安排的,想打一打竞争对手,但谢居然完全不知情,很惊讶!

    笔者评论:作为媒体记者对稿子的字面理解和了解到新闻内容出处后,这种惊讶是可以理解的。

    [原告代理如是说]
    在11月29日上午庭审短暂休庭期间,本人找原告代理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 杨军(女)律师聊一些相关信息,其中向她询问到他们的委托人是否也让媒体作造势配合诉讼?她坚定口气讲:绝对没有。而且认为这些媒体报道的一些细节写法有很多误差,显然不是直接找她这位经办代理律师了解。她还向本人打听谁在写这些报道及信息出处。

    笔者评论:作为本案代理律师,她的专业逻辑与报道稿事实误差之大,确实让人相信她们没有拿这件事炒作一翻。
   
    [捷报网也如是说]
    作为“第一被告”,下面QQ对话似乎代表了他们的一种心态:
    B先生 说 (16:45):看到了我们那竞争对手的阴谋了吧,呵呵
    沈阳说 (16:45): 谁?
    B先生说 (16:45):很无聊的
    B先生说 (16:47): 2007年11月29日 18:12  中国新闻网《美电影巨头联合诉捷报案因证据不足暂时休庭》( http://tech.sina.com.cn/i/2007-11-29/18121882795.shtml )
    沈阳说 (16:50): 我觉得很好玩
    B先生说  (16:50):怎么好玩啊?呵呵

    笔者评论:看来“第一被告”捷报网上下都认为自己没有找媒体写此篇与庭审事实出入很大的匿名作者稿。

       [小结]
       美国五大电影片商告北京捷报网及网吧侵权案是中国正式成为国际版权公约成员国之后,中国大陆地区跨国企业间数字影片版权纠纷第一案,此案的受理、证据、审理、判决等每一个环节都备受媒体关注,因此媒体是否客观、准确报道此案进程,将影响到很多关注此案公众及企业的法制观念,特别是中国大陆12万家网吧的经营者。
 
        笔者之所以把中新社出了本案匿名作者稿问题花些时间做调查,因为此文缺乏严谨事实陈述,存在误导媒体报导观点引向同业竞争的思路上去。作为旁听的23位见证人之一,觉得有必要把事实真相剖析一下。在本文即将完稿时,有一位知情者向本人披露一个他们认为“九不离十”信息: 中国新闻网《美电影巨头联合诉捷报案因证据不足暂时休庭》是捷报网自已炮制且自编自导了一场“苦肉计”的!......一切真实,只能留给别人才再挖掘了。

         沈阳 ( sz1961sy )
         2007-12-3 2:33  始写于西安华商网(www.huash.com)12月5日17时50分 完稿于北京家中

         本人联络信息:
         QQ:13022830
         MSN:bj1961sy@hotmail.com
         家庭博客:http://w.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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