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bending Notes

新华网综合--博客:“失控”的世界?

sz1961sy 发表于 2006/3/9 19:21:00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博客:“失控”的世界?

( 2006年03月09日 08:40 )

    进入门槛几乎为零的博客浪潮,会彻底颠覆互联网既有模式,还是会变成新的信息垃圾场?博客世界强调自律和自我管理,会不会因为过于自由而脱离现有政策、法律与法规,成为自由泛滥后不负责任的失控世界?博客突破了信息生产和制作的传统理论约束,会不会成为破坏传统媒体的道德伦理、破坏信息的准确性、公信力和责任感的园地?

       问题一:攻击

 

    [案例一]博客告网站

    南京大学副教授陈堂发发现自己被指名道姓地在私人博客上辱骂。陈堂发与总部设在杭州的中国博客网联系后,被告知该文章不能删除。2005年11月,陈堂发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成为“中国博客第一案”。时至今日,该案件正处于管辖权异议的上诉过程中。作为传播领域的研究者,陈堂发对于网络媒体有自己的认识。“不管是博客,还是BBS或者网上论坛,虽然它们与传统媒体的技术支持有很大不同,但是在媒体的本质属性上,它们是没有区别的。所以各项关于言论尺度的法律条款对于网络媒体应该也同样使用。”“通过这封帖子,我发现目前中国的博客监管问题很大。是网站没有尽到监管的义务。”但是,中国博客网客服主管孙峰金则认为,“博客本身不违反发帖规则,现在不能删掉客户的帖子”。 >>>中国博客第一案:副教授向网络谩骂宣战

    [案例二]博客告博客

    “博客痴呆症患者”“没出息”“软骨头”……当这些词在博客网上出现而且统统指向同一人时,是否涉嫌名誉侵权呢?45岁的“老网虫”沈阳因为不堪数月言词过激的发帖指责,将发帖者小网虫22岁的秦尘和博客网一并告上法庭一案被称为我国首例博客告博客案件。“他骂我是为了提高自己在网络上的知名度。”挑起博客首案的原告沈阳告诉记者,自己从1995年就开始上网写博客,是博客网的专栏作者,网络知名度比较高。原告沈阳称,自己在浏览网页的过程中,看到了许多作者为秦尘的关于贬低自己人格的文章,经过调查发现,这些文章已经广为流传。 >>>博客骂人首次被诉侵权 起诉博客真实身份难

    [评点] 网络的出现,使得人们之间的交往形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做为网络新宠的博客,由于它的传播和接受都是匿名化的和它绝对自由的信息发布形式,它在带来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的进步的同时也必定会因为其缺乏对社会责任的担当而将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如传达言论的偏激、将个体虚无扩大化、虚假信息泛滥和危害社会的刺激性信息猖獗等等现象。“中国博客第一案”正是这种不良风气下的产物。

    不单是“博客”,就整个网络社会来说,它现阶段基本上也是失范的。网络中恶意进行破坏活动、侵犯他人隐私、盗窃他人成果、炮制谣言、人身攻击、散布不负责的虚假信息等等诸多不道德行为时有发生。对这些信息乱码的规范,要求一种网络传播伦理的出现。

      问题二:色情?裸露?

 

    [案例一]  玩博客的男人和女人中,最火爆最受关注的都是女性。首度通过“博客”迅速蹿红的必属木子美无疑。据说鼎盛时期,木子美“博客”每天的访问量都在以五六万的数字激增,至今想来这仍然是一个令人咂舌的奇迹。如果说是方兴东和王俊秀把“博客”带到了中国的话,那么是木子美迅速剥去了“博客”神秘的面纱,并把它推向了众人的面前。相信有很多网民就是这样认识了木子美,认识了“博客”。有了这样一次成功的经历,后来效仿者纷纷接踵而至:竹影青瞳、流氓燕……躲藏在虚拟ID背后的是一个个真实的个体,一样充满诱惑的文字,一如既往地大胆而且出位,一样的,她们也都如愿以偿出了名。但是细心人还是从中看到了些什么,无论木子美还是竹影青瞳或者流氓燕,她们无一例外都是女性。于是,传出了这样一种声音“BBS是男的,博客是女的”。

  [评点] 君不见,网上裸聊、网上同居、网上欺诈、网上犯罪……这样的“网上丑态”屡见不鲜。借着网络这块“遮羞布”,人们在现实生活中有所约束的道德感、廉耻感荡然无存。在这样的境况下,色情、淫秽思想的泛滥贬低了女性的价值。即使某些网络的情况并未严重到如此地步,但它们仍然对女性的性别角色存有不健康的期待,并希望女性朝着这种期待的方向发展。因互联网道德失范导致青少年行为扭曲、成为阶下囚的案例为数不少。没有道德约束的网络就像一株罂粟,摇曳着绚烂与丑恶,吸引着一些人特别是青少年越陷越深,以致丧失自我。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另一层面。互联网知名评论人姜奇平认为,她们之“无聊”,实在是对泯灭个性的工业化流水线文化的一种反动。但是,完全忽视她们的进步意义,闭上眼睛,塞上耳朵,不研究其中包含的前沿信息,也会受到历史惩罚。

  [案例二] 由博客网等联合举办的“首届美女博客大赛”刚刚上线,就因一位女模特在博客上贴发人体写真照片引发争议。有位自称是人体模特的参赛者刺猬穆穆,将自己的人体写真照片贴到了博客上,没想到引起了网友们的激烈批评,有人称“为女同胞丢脸”。记者登录刺猬穆穆的参赛博客,发现博客中确实有很多写真照片非常“大胆”,其中有全裸的照片,也有着内衣的人体彩绘照片。这些照片在构图、灯光方面显然下了很多工夫。刺猬穆穆在博客中写下了《拿起你做女人的尊严!》来回答。她说:“我仅拿这个当作一种方式进行参赛,或是展示自我”。对此,组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他们将继续支持此参赛者参加大赛。不少网友认为,虽然是美女博客大赛,但照片也不能过于裸露,否则显得哗众取宠层次低俗。 >>>大赛选“博客十二钗” 美女贴隐私照遭抨击

  [评点]  著名网络法规专家王宗玉介绍,国家有关部门对网民上传照片有着严格规定。《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在电子公告服务系统中发布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其中第七款就是“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第十三条规定:“电子公告服务提供者发现其电子公告服务系统中出现明显属于本规定第九条所列的信息内容之一的,应当立即删除,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王宗玉同时表示,这位参赛女模特的写真照片是否属于法律条文中规定的淫秽、色情,尚需有关部门认定。可以肯定的是,不管是否违规,“裸露”的“写真”已经吸引了众多的眼球,而这些“眼球”中,绝对不乏色迷迷的眼神。

      问题三:隐私

 

    [案例]   普通人要是在自己的博客中写点与明星的故事,再爆点猛料也能一夜成名。日前,一位网名叫“麻老虎”的网友就在自己的博客中爆出了央视一姐周涛的两段婚史,被众多网友争相传阅,她的博客点击率也飙升到7万多次。“麻老虎”写到“周涛本来像小龙女一样清纯得不沾一丝世俗尘埃,可现在的她却像林青霞一样唯豪门是从。”问及张彤为何要写周涛时,张彤说:“没什么,博客是写给我自己看的。我和周涛是大学同学,以前关系也很好,所以就写了。”张彤坦言到:“我看到一个关于提高点击率的帖子,说要是能够写点与名人的故事,那点击率一定提高得很快,所以我就写了周涛的故事。现在我的博客人气很旺。” >>> 女主持“博客”曝周涛隐私 称要告媒体侵权

    [评点] 自从有了名人博客后,娱乐记者们轻松多了,不必为没有新闻而烦恼,到名人博客转一圈,复制粘贴后在前面加上一句“XXX在博客上写……”,转眼一篇颇具看点的稿件便出笼了。名人博客的最大集散地新浪博客频道也成了娱乐新闻加工厂。除却馒头事件,发生在名人博客身上的娱乐由头层出不穷,如黄健翔离婚,其好友董路和李承鹏等便在博客上发文声援,“黄健翔难道就不能为自己离一次婚吗?”“情人节,想起走出围城的黄健翔”,两位口口声声只想告诉大家一个真实的黄健翔,没有炒作之意,更提高了网友围而观之的好奇心。有网友说,“体育圈和娱乐圈早成了和谐一家人了”。有人预测,到2006年,博客将像MSN一样普及,从边缘走向主流,成为一种时尚的交流方式,来满足集体偷窥时代的集体偷窥欲。>>>

      问题四:谩骂——有话不能好好说?

 

    [案例] 记者上网看到了某“80后”作家3月2日凌晨在新浪博客发表的那篇《文坛是个屁谁都别装×》文章。在文章里,某“80后”作家反驳了文学评论家对“80后作家”的看法。记者发现,在1700多字的文章里,像“屁”、“我×”、“装丫挺”这样的文字出现了10多次。两天后,在看到评论家回复此文“不喜欢我的文章,但不可以用粗暴又粗鄙的字眼骂人……任何人都没有借此来骂人的特权,也没有骂了人不负责任的豁免权。他和他们至少要接受道德法则的自审与公审。我希望这样一个事件,能为如何为网络立法和建设网络道德提供一个反面的例证”后,某“80后”作家再次以《有些人,话糙理不糙;有些人,话不糙人糙》为题申明自己通篇文章里没骂评论家一个字。同时逐一说明每个脏字具体所指。比如:“屁”是骂文坛的,您别自作多情,以为您就是文坛。至于“马桶”,我觉得马桶很无辜。难道所谓进了文坛的人都不用马桶? >>>千字文脏话十句 "80后"作家博客引争议

    [评点] 一位网友振聋发聩:在网上看到的不少人(包括个别名人)的个人博客里脏话粗口比比皆是,我真想问一句:大家能不能在博客里“有话好好说”?别让网络成为语言的垃圾场。有评论者写道:读文章,那种心惊肉跳的感觉从始至终没有消减,脏话粗话只是点缀,比比皆是的是些人体器官和私密生理活动,运用极其娴熟……知道的,明白这是一小青年在发飙,不知道的,以为有人在上生理卫生课!他甚至缺乏对“博客”这个载体的尊重,别以为旁边很多人叫好自己就成了英雄,这跟看猴戏是一个道理。

    博客是继Email、BBS、ICQ之后出现的第四种网络交流方式;在网络当中,博客是一种更加自由的方式,你自己就是一个页面,你自己可以自由发布消息,自己进行编辑。空间更大了,自由度也更加充分。但正是因为自由度大,也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尽管有着浓厚的虚拟色彩,但就其根本属性而言,网络仍然是一种媒体,一个为信息提供传播与交流渠道的平台。就博客这一网络空间来看,它属于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交集。在博客网中,任何博客所发表的内容都是最个人化的,但是当它被发表出来时就具有了最公众化的形式。所以博客网既从属于公共空间,同时,任何一个博客或是网络公众都可以将它划归在自己的私人领地里。如果仅仅把博客作为个人随意宣泄的地方,那与众目睽睽之下裸体有何区别呢?

      问题五:安全

 

    [案例] 今年1月,某媒体还报道了一个更有震撼力的博客,一个旅美博士在自己的博客上传授原子弹的制作方法。中国应用物理及数学研究所的孙向丽教授在接受该媒体记者采访时称,这种制造手段虽然简单粗糙,但是确实可以产生核爆炸。如果说“中国第一博客案”还只是涉及侮辱诽谤等民事法律问题的话,这个教大家制作原子弹的博客则是涉及了安全问题。有些法律工作者据此认为,“该立法管管这些博客”。

  [评点]  郑州大学法律硕士乔国和则认为,给博客立法,用法律来约束其发展,如实行博客实名制、审定制、许可制等,已成为当务之急。他说,博客上越来越多的不良信息,引起了许多国家的重视。由于博客具有开放、自由、流动、匿名等特点,管理起来具有相当大的难度,应该用法律进行规范。而且,用一部合理的法律规范、引导、保障博客的健康发展,已成为许多国家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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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度统计显示,截至2005年11月底,中国博客站点达到3682万个,博客人数1600万。2005年网上开博人数呈现井喷性增长,2006年,被视为中国博客井喷年。博客直接面向网络世界的任何出口,只要在网上公开,就足以具备顷刻之间传遍世界的可能性。而任何拥有自身博客的网站,都可以将博客的文章拉到与其他报道同等的位置加以展示,个人博客轻易地成为“网络媒体”的播报者之一。从传播的角度讲,如果说论坛的帖子还有“把关者”存在,那么博客里的各种文章就基本上都是带着“出入证”,可以“名正言顺”地登堂入室的。博客,在网络时代带给人们个性张扬、自我发挥的宝地,但也可能成为制造混乱的源头。博客的健康发展,网络的健康发展,依赖我们每个尚未一“博”的、准备一“博”的、以及正在一“博”的人。

 

来源:新华网综合

(http://www.zhoushan.cn/xwzx/gnxw/t20060309_21848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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