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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福军:BSP诉讼风暴即将来临

sz1961sy 发表于 2006/3/8 13:37:00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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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福军:BSP诉讼风暴即将来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 11:59 ChinaByte

  作者: 赵福军

  博客似一场风暴,席卷全球,“俘虏”了1.4亿膜拜者的积极参与,并仍以每5.8秒钟诞生一个的速度推移。2005年国内博客在精英与草根,免费或收费等话题的激烈争辩中潜行,已达1600万的规模,始成元年。   
 
 
  风暴来临之时,必伴随飞沙走石,而风暴之所以被抵牾,大多也来源于飞沙走石对大自然,包括人类的侵害。伴随博客风暴而兴起的一批BSP新秀们,一面徜徉于web2.0的梦想中不能自拔,一面沾沾自喜,以为找到了一条通往罗马财富的新路。在这种不知不觉、混沌迷糊中,孰不知风暴之外,风声水起之时,一场针对它们的法律诉讼风暴即将来临。

  木子美遗情书、流氓燕裸照风波、竹影青瞳、芙蓉姐姐曾经让BSP们窃喜,吸引了眼球,免费做了广告宣传,带来了流量和广告费,但却遭遇到了道德的批判与诘责;空姐Ellen Simonetti被开除案、Google员工被解雇案、苹果诉尼克.西雅瑞侵犯商业秘密案、新加坡诉三名blogger利用博客实施“非法言论案”、陈堂发诉讼Blogcn名誉侵权案以及日前沈阳诉秦尘与Bokee网案都从侧面展示了当道德无奈于商业利诱之时,法律之剑迟早会出手。

  或许诉讼并非坏事,正如上海步升对百度MP3音乐搜索下载的诉讼,虽然后者败诉,但激起的却是整个产业界的思考,思考如何能让产业链走向良性的发展道路。

  BSP作为新事物到底应该归结为ISP还是ICP?其承担的责任限度到底多大?一直被鼓吹的互动与零编辑特征是否能够免除其事先审查的义务?博客管理的形式构造到底应该如何建构?如何让这种新形式的传媒在更好的传播信息的同时又能够审时度势,合法经营?BSP转载文章是否应该负担稿费?BSP是否应该将自己的利益所得与博客分享?当博客自发将文章上传于某BSP站点,并明确以权利管理信息的形式注明未经许可,禁止任何媒体转载摘编之时,该BSP是否有权利不经博客本人授权在本站内转载摘编?BSP是媒体吗?与传统的纸媒或新兴的门户式网媒又有什么本质区别?这些区别是否足以要求出台专门的博客法规来对其进行规范?如果是,有该如何规范?博客实名对BSP违法侵权会起到遏止吗?BSP与博客本身之间是否存在旧式的专制?他们是契约关系还是共生关系?

  问题的复杂与关系的错综,正反应出监管的必要,针对诉讼,博客网与中国博客网的对外发言都出奇得一致,都表示在赞赏诉讼的同时,也希望通过诉讼与原告共同探讨和推动类似新型案件的解决。在诉讼中完善,通过诉讼改进自身的不足。或许这才是规避或遏止这场诉讼风暴进一步蔓延的可行之策。

( http://tech.sina.com.cn/i/2006-03-08/1159861160.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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