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bending Notes

质问张明(秦尘)(2)知道什么叫破坏他人家庭和睦吗?

sz1961sy 发表于 2006/9/24 13:07:00 阅读全文() | 回复(1) | 引用通告() | 编辑

        [别再讲那一方“弱势”]
        张明(秦尘)现在很有正义感,攻击“沈阳”、“千龙网沈阳”、“千龙网”成了一种职业,因为这是“替天行道”。
        其实,如果用百度起诉律师张新维一事舒迅认为张新维个人对于上市公司百度公司是“弱势”而言,在法律行为主体上,张明(秦尘) VS  沈阳(sz1961sy)是不存在那一方“弱势”,是平等的二个自然人。说那一方“弱势”,一个自然人起诉一个有1250万USD资金的Bokee.com 公司才是够弱势。

        [一审判决被淡化侵权事实]
        首例博客告博客案 一审判决书(http://www.w.org.cn/user1/4/archives/2006/1057.html )中有一个被淡化侵权事实,就是173页《公证书》中题为《敬告沈阳妻子Francy王昱人:管好你丈夫的嘴》的侵权文章,有如下文字:
        “你丈夫既然是家庭妇男,就不要再出来乱骂人、乱攻击人”
        “你丈夫的言行那么多玻绽、诽谤别人的东西、谣言,我想,你也可以想想,对谁有利吧。”
        “如果是我,我肯定不会要老婆工作,自己做家庭妇男的,我没睑见人。当然了,沈阳这样呆在家里,你在外面工作,也与我们无关。”

        有人认为让张明(秦尘)道歉就算了,其实,这篇文章才是本人觉得张明(秦尘)真正侵权的地方:此文章已经使原告的社会评价受到极大损害,给原告工作、生活带来极坏影响,特别是无调查了解就在公众网络媒体中刻意讽刺原告不上班失业事实,调拔原告家庭和睦关系。

         试问:笔者太太与本人结婚一年半,处于心理学认为是“婚姻脆弱期”,我们之间是14岁年龄差距(《我怎能找一个大我14岁的老公?》http://www.iitv.cn/user1/4/archives/2005/55.html ),面对一个连法定婚龄都未到的在校学生挑拔家庭和睦关系,本来笔者太太收到此封张明邮件只是回了一个邮件,不想张明(秦尘)原来把此文作为公示拿到BBS上、特别是一大群笔者太太Francy认识的IT圈“太太帮”论坛上去公示,其“作恶”之心路人皆知,真实目的已经不是针对本人,是把矛头指向本人家庭、家族。

         笔者太太Francy的回复及张明(秦尘)“作恶”之心证据现在还保存在网上:

          francy 发表于 2006-1-7 15:52《回复秦尘先生》(http://www.w.org.cn/francy/3/archives/2006/479.html

         《 [原创敬告沈阳妻子Francy王昱人:管好你丈夫的嘴》(http://forum.techweb.com.cn/index.php?showtopic=7635 )

        这里质问张明(秦尘)第二个问题:你认为你的那份道歉信能够消除对本人家庭破坏的损害吗?
       如果你自己认为行了,笔者告诉你:别人讲过就凭此“作恶”之法,下一个被你戏弄的人恐怕不会这么简单起诉您。
       如果连你自己都认为不行,那您等着下一场诉讼吧,咱们把官司打远一点,去“天涯海角”打一场,您我一齐去海口再打。

        沈阳(sz1961sy)
        2006年9月24日  12时38分  写于北京家中

Re:质问张明(秦尘)(2)知道什么叫破坏他人家庭和睦吗?

111(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10/21 21:51: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今天看新闻觉得你不是一般的无耻!!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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