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bending Notes

博客写作原则(11)如果写Blog招来官司怎么办

sz1961sy 发表于 2005/7/26 11:41:00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内容提要】首先,依据法律程序,对方必须有告知环节,其次,要认真阅读对方来函的法律合法性。第三,检查自已Blog是否用词过渡、描述事件缺乏事实依据、文章开头结尾没有注明内容的法律回避字眼。最后,是要找一些懂法律朋友甚至专业律师咨询,为打官司做准备。 
       [博客写作难免有争议]
       《通信世界》杂志社长兼总编项立刚近日写的《评:博客缺少商业价值没有2.0时代》一文提到:
       博客的基本形式决定了博客网上的博客众多,而且许多人仅仅是一个ID号,要求这众多的博客都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新闻道德,那是一个不可能发生的故事。永远我们都无法实现这个可能,也许博客发展的前期,它并无多少影响力,使用它的人是最先了解这一技术,并没有从功利角度去使用它,博客群体还保护了较大的纯洁性,而且社会上一些富有正义感的事情也是通过博客进行推动。随着博客影响力的加大,博客广为人知,加入博客队伍的博客已经从几百上千,到几百万人,博客功利的意义越来越强大,利用博客达到自己目的不可避免,然而这庞大的博客群体,我们是无法通过教育和道德约束使其规范化,从而具有公信力。
      这其实与近来有关网络实名制的言论不断见诸报端,引起一次次针锋相对的激烈辩论是事实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有人希望Blog发表产生舆论的影响力,继而通过大量的用户和对于网民的影响,收获广告或是凭借用户量开展其他业务。然而,正如项立刚等人观点所述,媒体平台是博客发展梦寐以求的,一个好的媒体平台,最需要首先是公信力,这一公信力建立在媒体从业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媒体本身的管理能力和对于媒体的社会监督上。它跟我们固有的价值观、道德观以及法律意识有没有冲突。
      换一个角度讲,博客写作难免有争议,举二个例子:
      2005年07月26日 柳哲在《新京报》报道:“柳下秽”博客谈性引发抗议 一文披露说:自从我们柳氏宗亲在7月23日联名发起要求博客网论坛取消“柳下秽”网名并公开道歉的文章发表后,博客专栏和博客论坛予以刊登,并很快删除了网民“柳下秽” 的帖子,这是令我们柳氏宗亲满意的。今天《新京报》以《“柳下秽”博客谈性引发抗议》为题作了报道,转载如下,希望类似的事情不要再度发生。
      笔者《博客与法律(一)********个因Blog而起争议事件情人节爆发》指出:如果“中华才网”想用法律途径与本人解决此《域名业界纵横眼(32)hr3721.com中华(英)才网傍名牌真一绝》一文问题,请找本人自2000年起一直协助本人打盗稿案(用“sz1961sy”去搜索一下有大量报道记录)代理律师于国富。从本事件让笔者写起了本系列文贴,相信对Blog经营者及Blogger们都有帮助或启发。

       [遇到法律恐吓怎么办]
       首先,依据法律程序,对方必须有告知环节,否则上法庭时,可能让对方先输了第一招,任何不执行告知环节的起诉,都是理不直气不壮的法律行动。
       其次,要认真阅读对方来函的法律合法性。现在不少法律恐吓信函满天飞,连3721公司的代理律师都亲口对笔者承认,3721公司老板有滥用发《律师函》爱好(一次发出十多封给媒体施加压力)。大家写Blog时遇到法律恐吓函,便不必恐慌。
       第三,检查自已Blog是否用词过度、描述事件缺乏事实依据、文章开头结尾没有注明内容的法律回避字眼。例如:
       *  本文根据......公开的数据资料进行归类,并将各类指标进行趋势分析,得出一些很有趣的粗略结论。此类结论不一定正确,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仅供感兴趣网友参考。
      *  【郑重声明】博客中国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博客网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发信至ceditor@blogchina.com
       最后,是要找一些懂法律朋友甚至专业律师咨询,为打官司做准备。例如:
       如果“中华才网”想用法律途径与本人解决此《域名业界纵横眼(32)hr3721.com中华(英)才网傍名牌真一绝》一文问题,请找本人自2000年起一直协助本人打盗稿案(用“sz1961sy”去搜索一下有大量报道记录)代理律师于国富,于律师资料如下:....有关本争议的法律解答一概由于律师代为回答,感谢于律师的友情支持。     

       [心平静气面对指责词]
       举了这些例子,还有另一个角度的官司可能迫写Blog的人拿起法律武器出击:那就是被盗用稿子内容,被转载不冠名甚至张冠李戴行为。这一点有兴趣的人去搜索一下笔者在2001年组织的国内第一个“反盗稿沙龙”(用这一个词搜索),会有所启发。
       总之,心平静气面对指责词、也平静气面对法律恐吓函,是写Blog的一个必备写作心理准备与写作原则。

        今天就与大家交流这么多,谢谢您的浏览访问。

      沈阳  sz1961sy@sina.com QQ13022830 msn bj1961sy@hotmail.com

      2005-7-26 11:41写于北京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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