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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年中国域名业遗憾事之二:慧聪诉阿里巴巴

sz1961sy 发表于 2005/11/28 17:04:00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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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中国域名业遗憾事之二:慧聪诉阿里巴巴

http://www.qianlong.com/   2005-11-28 14:00:17
  [本系列引言] 2005年12月即将到来,目睹一年来在中国域名业发生的一件件引人注目事件,笔者拟出了《2005年中国域名业十大喜事》及《2005年中国域名业十大遗憾事》二个系列专题,在一批域名业内专家、网友的帮助和支持下,将2005年度内一些令人感触的事件,在年底前开始一一以笔为记,留下一些后人回味的文字,借以期望引起更多人关注中国域名业发展,让更多人明白域名的合理使用价值及意义。本文作者文责自负允许任何形式的无删节地转载,作者保留版权权利。对笔者更多文章感兴趣,请访问 w.org.cn  网站。

  二、慧聪因hc3600.com域名疑被捣鬼诉阿里

  [慧聪网hc360.com域名冒出小弟]

  2005年3月3日一种观点在中国网络媒体中流传:“慧聪将因域名纠纷起诉阿里巴巴”。截至3月5日上午止,有近10篇署名和匿名文章见诸网络中。笔者是从3月4日上午才开始留意此事、而且着手收集相关证据。在与数位网友、律师交流过程,
一步步找到了不少意想不到的材料,经过详细调查,终于明白是电子商务B2B网站慧聪网使用的主域名:www.hc360.com 冒出了一个“小弟弟”域名,www.hc3600.com ,而且此个“小弟弟”域名指向慧聪网竞争对手阿里巴巴网站域名。

  于是乎,一位署名“曹德衡”在“真TM牛B”( www.ztmnb.com )个人网站(该网站由慧聪前员工创办)首发、“风妖”在“IT写作社区” (www.Donews.com)次发、慧聪公司公关公司专员“吴应快”在Blogchina.com三发,带动了《新京报》、“中新网”、“天极网”、“硅谷动力”等媒体全面正式介入,而且媒体记者笔下都是一脑子说“慧聪网域名诉讼事件 阿里巴巴难逃干系”的“媒体判官”字眼。而阿里巴巴网站仅仅由公关部负责人王帅公开声明(个人代表公司发表“声明”这种怪事只能在中国才有),认为慧聪网对其注册www.hc3600.com一事的诉讼为恶意炒作,同时王帅在言语中还对慧聪网进行了不客气回击。

  一场以“域名自助解析”的故事便以“浩浩荡荡”的媒体“口水战”展开,而当笔者在《中关村周刊》发表了《慧聪因Hc3600.com域名起诉阿里巴巴网案的四个常识性反思》一文(在科学网的“首页<<国内<<记者视线” 2005-03-21 电子版)发出之后,关于此案的双方对峙信息才突然转入沉默,慧聪网及阿里巴巴双方公关部负责人也回避案情的进一步披露。而这中间笔者从慧聪网因hc3600.com域名起诉阿里巴巴网一案进行四个方面的常识性反思。它们分别是:技术(行为)、法规(界定)、市场(策略)和相关(证据),发现了中国即使是象上市公司背景从事向公众提供电子商务的慧聪网,其技术或者市场、公关、法律人员竟然是连域名自助解析未弄明白!因此,笔者把此案列为“2005年中国域名业十大遗憾事系列之二”,并且列举出同类案情加以剖析。  

  [域名自助解析未弄明白做电商]

  域名“www.hc3600.com”属于美国VeriSign为注册局、由“北京新网互联科技有限公司(www.DNS.com.cn)”为注册商提供注册服务的一个“通用顶级域名(gTLD)”,是属于允许全球每一个自然人进行个人注册的域名。

  而根据注册商“新网互联”为注册人(及其授权操作人)提供的域名解析服务,只要凭有效管理密码,“拥有全部域名管理权人可以任意修改域名联系人信息,享有超级自助域名管理服务,自由设定URL转发、A记录自由设定IP指向、CNAME,自由设定Mail指向等”。换句话说,每一个“新网互联”“通用顶级域名(gTLD)”注册人(及其授权操作人),想把.com域名指向哪一个网站,都不过是举手之劳。

  问题是,这样的操作是否存在法律上侵权的问题?从ICANN的gTLD规则来看,域名“www.hc3600.com”所有人此操作绝对不违反技术允许及域名使用规则,因此说谁存在法律上侵权的问题便很关键。

  [慧聪网疑被捣鬼起诉阿里巴巴]

  此案(事件)发生后第二天,即2005年3月4日“赛迪网”刊出胡钢律师《慧聪网诉阿里巴巴涉嫌域名侵权案》一文,胡钢律师在文中认为:从公开资料看,阿里巴巴并非是“www.hc3600.com”域名注册人,仅仅可能曾经是 “www.hc3600.com”域名的“被动使用者”。这是本案与其他域名案件****的不同点。作为域名专业律师,胡钢律师介绍说:阅读过数千例国内外域名案件(包括域名诉讼、域名“仲裁”案件)资料。其他的域名案件被告人几乎都是域名的注册人,而不是域名的被动使用人,此案将是国际罕见、国内首例“被动使用域名侵权案”。显然,这正是本案引起中国域名经济业内人士关注的原因,因此胡钢律师说此案“具有相当高的学术研究价值”。

  然而,综观从3月3日起流传“慧聪状告阿里巴巴注册干扰域名”到3月9日慧聪正式公布杭州市中院己受理了慧聪网诉阿里巴巴此案止,所有媒体中反映原被告双方观点文章不外是双方互相指责对方用媒体炒作策略及“不正当竞争”手法。

  或者说,此案公开信息都不外是两个市场竞争者借助不太文雅手段在拆对方的台,即“市场(策略)论”是本案的新闻卖点,而国内媒体也乐于从这一点出发去“深挖题材”或者“凭想象虚构情节”。

  [无尾案情及域名主人诉说内幕]

  可以让世人知道的是,这一场让人目不暇接的“媒体公诉案”,最终又在媒体中消声隐匿了,原因只有策划这场媒体起烘者当事方(人)才会知道。而本案从3月4日开始笔者先后花了10小时,研究“涉事”域名拥有人留在全球域名数据库(Whois)的公开信息变化,以及其代理帐户中名字特点,留意与当事人相关工作网站信息,而且事实上在3月5日晚开始当事人己主动打电话给笔者,讲述事情经过,笔者共用手机打给当事人三次合计近2个小时交流,收集到“本案”的“作案人”第一手资料,而且希望当事人在认为适当时间,向笔者及公众回答“涉案”有关5个问题:

  1、您与双方关系:有?没有?证明文件。

  2、注册hc3600.com 动机(受什么启发)?

  3、注册hc3600.com 后如何做解析? 第1,2,3次,...原因

  4、注册hc3600.com 后产生什么后果?谁找过您?这里是故事关键

  5、您做域名投资吗?有什么启示或动力促使您去抢注或注册自己认为有意思、价值的域名?

  经过笔者近三个月来说服,2005年6月11日凌晨,即“案发”约100天后,这位当事人终于给笔者写了了这一封长达3038字署名“桂玉胜”的信,陈述事情经过,现节录几个关键段落供大家参考。

  沈阳兄:

  您好!实在抱歉到现在才开始给您讲这个关于HC3600.COM的事情。

  其实真的没想再提起它,像所有的人一样我已经把这件事给淡忘了。在所谓的玉米虫的圈子里混,我也没讲过我就是HC3600.com主人,因为我没觉得这是一件了不起的事,类似的事件我又不是第一人,而且我是一个低调的人。如果您沈阳兄仅仅是记者,我想我也不会把这些东西写下来,毕竟您是研究域名经济的学者,也许这对您的研究能有点小用,当然也仅仅是多点素材而已。因为没啥大的价值,所以一直也没敢去打搅您。

  HC3600.com是我申请的第一个非建站目的的域名。也就是今年的2月7号,那天晚上我一共提交了两个域名,另一个是“tx35.com”,但圈内称我那晚的作品为垃圾。

  在2004年5月份之前我不知道有这么家叫慧聪的公司,更不知道HC360.com。...我还是不了解慧聪,5月底的时候我也离开了中企(原工作公司),也就更少有时间了解他们了。

  2005年2月7号的那天晚上,在公司加班,准备把手上的工作清一下好回家过年了。因为公司一直在准备做一个商务网站,网站名称暂定为“天下商务”,域名初步选择“tx35.com"。因为QQ上和以前的同事聊天,没来得及申请。聊着聊着就聊到了慧聪,后来我就想起了“HC3600.com”,就因为我们经常会敲错键,当我在为我的这一“创意”暗自得意时,就提交了该域名的申请。第二天我似乎还为这一举动兴奋呢,跟朋友讲了,朋友说你干脆指向到阿里上去,不然你注了有什么意义啊,我给你到百度贴吧里宣传去,那样才出效果啊,没准可以发一笔呢。呵~~ 8号那天有了第一次解析——http://china.alibaba.com 。接着就忙着过年了,没有人再想起这件事。年后的3月3号下午,突然接到一个电话,010-65887931,自称是是阿里的人,问我:“HC3600.com是不是你注册的?怎么会解析到我们公司的网站上?现在慧聪已经就此事对我们公司提起上诉了。”我当时给他的回答是,还不太清楚,因为所有的域名不是我在管理,我可以帮你看一下。挂了电话,我想哪有那么严重的事啊,再加上手头上工作很忙也就没来得及多想。(笔者注:打此电话是阿里巴巴的陶先生,此举动让第三方“坚信”阿里巴巴有“作案”的“作贼心虚”行为存在)。

  第二天早上上班,习惯性先看互联网新闻,就看到这篇报道《慧聪诉对手误导用户 阿里巴巴称其恶性炒作》,乖乖,闹大了,玩真了!这是我当时的第一反映。然后我就进入后台,修改了指向,就是媒体讲的那个什么福彩网站,网址不记得了随便找来的。后来有人问我,为什么要指向那个网站啊,我说我总不至于指向黄色网站吧~呵呵,还真想过~不过没敢,怕出漏子。:)也就在那时候把域名资料的联系方式给改了,瞎填一通的地址成了BJ、JIANKANG ROAD,手机号码居然是“江苏某地的移动全球通卡”的,联系人是“MOU某”。 但还是有记者赶在WHOIS数据更新之前把我的资料给查出来了,9点多钟我的手机接进一个自称深圳某杂志记者的电话,我只告诉他打错电话就把手机关了。毕竟惹起官司来了,我可不想把我也给扯进去。接着又有几家网站的自称记者的电话打我的传真号码问及此事,一个都没理他们,后来我干脆把传真改成自动接收。说实话,那个上午工作既兴奋又不踏实,一方面为这一小举动能让这两大B2B的巨头对簿公堂而兴奋,另一方面担心捅出什么大漏子来,于是又把指向给取消了,因为新网互联新注册域名默认为建设中的页面,所以就是大家后来看到的“网站正在建设中”页面。

  您(注:指笔者,下同)当时好象是(3月4日)下午联系我的,先是打传真号码,因为传真是两声后自动接收,我在洗手间听到两声铃声后,接着就听到我手机在办公桌上震动的声音。从洗手间出来后我查了一下来电号码,是北京的。然后我通过我们公司网站的流量分析系统查到一位曾经通过百度搜索“健康 路”访问到我们网站,IP地址也是北京的。我知道一定又是记者。后来在网上又看到一些文章和报道,其中有个叫吴应快的一篇发表在《博客中国》的关于此事的文章,看了那篇文章对此人感觉就一个词“惟恐天下不乱”,丫的什么人都有。还有那个阿里的王帅,身为公司公关总监讲话咋就那没水准呢,口无遮拦地,难道就是为了吸引眼球?

  当然后来也看了您的文章,个人觉得您是一个比较理性的人,您喜欢摆事实论证问题。这也就是我那天晚上打电话给您的原因。当然那天晚上也没有完全跟您讲实话,正如您所说的,当时还真有点怕。因为这事居然被称为“国际罕见、国内首例”,我可不想吃官司,我也不想因此而带来所谓的名声,因为那样的名声对我的业务没有什么帮助。:)所以我以害怕老板炒我鱿鱼为由而拒绝了您对我的采访。我还为此事到律师事务所请教了律师。呵呵现在想来有些多虑了,因为那些报道都是瞎扯淡,法院并没有受理慧聪的上诉。

  说了半天您可能会觉得我回避了正题,也就是我注册这个域名的真正目的,跟您说实话,真没什么目的,一冲动就注册了,反正代理价也不吓人。因为那时候我并不了解域名投资。......

  根据笔者从多个角度收集本案从发生、传播、技术踪迹、注册商提供相关印证证据,桂玉胜先生上述信中描述的事实与经过基本属实,至于有关几个关键细节他本人不愿在信中讲到,但是已经在多次电话及MSN交流中讲述过,出于对他本人尊重,笔者觉得也不想再披露更多。感谢桂玉胜先生对笔者的信任与支持。

  [同类案情以及故作玄虚知几多]

  笔者在媒体披露本案信息一周内,在与“原被告”双方公关部有关人员沟通时,曾提出几点忠告给他们,包括:

  * 聘请域名业内专家作技术分析;

  * 聘请域名业内法律专家作咨询;

  * 从技术(行为)-->法规(界定)-->市场(策略)-->相关(证据)这个程序去推敲本案的“胜负手”,去发布自己的公关稿,以免话说早了,到时下不了台。特别是原告慧聪公司作为香港上市公众公司,更要在证据确凿之后才能公告于众,以免造成误会时,影响自己管理团队的公众形象。

  实际上,笔者从开始涉及中国域名经济以来,诸多域名争议案纠纷专业人士分析其本质过程,大多数都是遵循上述的分析思路,寻找出争议案真相,大多数法官也是借此思路判定一些案件。如果不用此思路去剖析,域名业内人士会认为那是外行人的说法,更难听的一个词叫做“弱智”。在此案发生后又不见下文(业内人士估计是原告撤诉了)之后,让我们回顾一下在2005年尚有几起同类案情发生过:

  例一、信产部备案网站.gov.cn域名遇上假洋鬼子

  发布用户名:信息产业部

  发布时间: 2005-05-19 17:22:56

  标 题: 信息产业部关于备案系统网站唯一域名的声明

  内 容: 信息产业部郑重声明:近来,一些域名(如www.miibeian.com)被自动解析至信息产业部ICP/IP备案系统网站。为避免混淆,我们提醒您:信息产业部ICP/IP备案系统网站的唯一域名是beian.miit.gov.cn

  信息产业部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九日

  笔者调查结果:域名 www.miibeian.com 系中国频道一位山西省代理注册后,转去另一家注册商ENOM, INC.并填上假洋鬼子(德国)信息的,这是当事人在 2005年6月2日 8:11:01 通过MSN邮件向笔者承认的。

  笔者评述:信息产业部对此玩弄者不以理采,态度坚决。

  例二,买麦网重要域名遭抢注 质疑系阿里巴巴干扰

  2005年11月10日《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买麦网获悉,从11月4日开始,买麦网9月推出的“行行行”(音“hanghangxing”)会员服务的域名,竟然不约而同地被指向了其竞争对手阿里巴巴的首页。此外,类似的国内外英文域名指向也是如此。对此,买麦网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一次有预谋的商业干扰行动,公司正在积极调查,不排除采取法律的手段。

  笔者评述:买麦网的域名标识一直让人对它背靠“中国域名业老大”的万网这个名涵表示怀疑。这次启用三级CN域名 www.com.cn 算是一种专业形象让人信服。

  [本文作者沈阳为《中国域名经济(2002-2003年版)》主编、《中国域名经济(丛书)》总策划兼编委之一、中国版权协会(CSC)个人会员]

以上网友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编辑: 张梅 来源: 千龙传媒
(http://medianet.qianlong.com/7692/2005/11/28/80@2902489.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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