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bending Notes

域名业界纵横眼(6)不懂域名步署的写手与编辑

sz1961sy 发表于 2004/2/2 17:58:00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作者: 沈阳 | 2004年02月03日16时42分 |
        【引子】“网易商业报道(http://biz.163.com)”是2000年被称为“京城四位IT名记”之一的李学龄、自2003年中加盟网易公司之后、历时数月一手策划出来的一个很有创意的商业频道,它集合了网络新闻、深度报道、专题、博客等诸多网络表达优势,正改变着人们对网易新闻的印象。

    【故事】不过,2004-01-30 15:04:41 来源:“网易商业报道”的针对《黑幕:腾讯强抢域名?》专题、名登载的一篇题为:《网友:CNNIC的双重身份导致QQ事件》(http://biz.163.com/2004w01/12447/2004w01_1075446281973.html )一文,引起了业内人士的广泛讨论。有兴趣的人可以到被称为域名业界“第一坛”---易域网(www.EachNIC.com)中查阅一些帖子( http://www.eachnic.com/club/topic.asp?TOPIC_ID=53045&FORUM_ID=1&CAT_ID=1&Topic_Title=%CD%F8%D3%D1%3ACNNIC%B5%C4%CB%AB%D6%D8%C9%ED%B7%DD%B5%BC%D6%C2QQ%CA%C2%BC%FE&Forum_Title=%D3%F2%C3%FB%2F%CD%F8%D6%B7%BE%AD%D1%E9%BD%BB%C1%F7 )。下面是笔者的一些分析。

    【作者背景】从网易的发贴者介绍链接中(http://blog.163.com/user/user.jsp?userid=kaocnnic ),找到:
    ID--我是cnnic我怕谁(kaocnnic)
    发表文章数:0
    发表帖子数:0
    上次登陆时间:2004-01-29 11:38:19 
    我是cnnic我怕谁(kaocnnic)  
    作者简介:(空白)     
    在线总时间:4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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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尚未发表文章
    ---------
    由此看来,此位ID--我是cnnic我怕谁(kaocnnic)网友是专门为发此贴而特意注册了此“一次过使用”ID了(?)!
    找不出大作的作者背景、只好就文章评文章,下面逐段评品。

   【原文】 2004-01-29 11:27:31 针对《黑幕:腾讯强抢域名?》专题:“我是cnnic我怕谁” 认为:
  CNNIC既是中国国内.cn域名的运营机构,另一方面又是国内互联网法规的指定者和管理部门,而其本质上是一个赢利机构,这双重身份好比足球比赛:即是球员又是裁判。这种身份导致诸多问题的出现。这就是现在的中国互联网国情。CNNIC一方面以政府部门的面孔出现,制定一系列互联网法规,一方面跟其他互联网公司竞争。最后的结果可想而知。
    〖评品〗CNNIC“又是国内互联网法规的指(应该是“制”之笔误)定者”,显然作者对什么叫做“法规”不了解、更加胡乱说CNNIC制订了法规,这是其一;其二CNNIC是什么本质的问题,作者抄了几年前指责CNNIC文章、特别是3721网上的文章不少观点,就差说出周鸿炜先生关于CNNIC是“私刻公章的非法机构”这一句话了。这些烂掉牙的观点了解3721公关文章的人都看得出。

  【原文】腾讯抢夺qq.com.cn域名只是这种不正常现象的一个反应。
  一方面,CNNIC要跟3721争夺网络实名(CNNIC叫通用网址),必须一步一步攻取3721已取下的领地。

    〖评品〗qq.com.cn域名事件是判断,也许需要有更进一步的事件调查才能让公众多了解。把一个有争议的域名变更事件引入到与3721关系中,足见作者的“醉翁之意不在酒”。在技术与市场上上,“CNNIC要跟3721争夺网络实名(CNNIC叫通用网址)”之说更是胡编:一个“一对一”通用网址与一个“一对多”网络实名,前者是“Keywords”,后者是“地址栏搜索引擎”(否则yahoo也不会给那么多钱收购香港3721)。尽管用户端类似,但是市场在不断扩大、类似的服务出现后来者“有罪”论是否叫“市场经济时代”?

  【原文】由于微软在网络实名合作中跟3721结盟,抛弃了CNNIC,CNNIC一直怀恨在心,microsoft.com.cn从此不能正常访问。有鉴于此,国外很多大公司、大网站,虽然申请了.cn域名,但一直不敢作为官方网址使用,如www.ibm.com.cn/www.intel.com.cn/www.yahoo.com.cn等,当访问他们的.cn域名时,都是自动转到自己相应的国际域名下。(www.ibm.com.cn转到www.ibm.com/cnwww.intel.com.cn转到intel.com/cn/gb/ ,www.yahoo.com.cn转到 cn.yahoo.com)。

    〖评品〗首先,作者似乎忘了去CNNIC的数据库(http://ewhois.cnnic.cn/whois?value=microsoft.com.cn&entity=domain)查询一下microsoft.com.cn域名信息,笔者查获的信息是:
    域名 microsoft.com.cn
    域名状态 ok
    域名联系人 柯敏
    注册者 微软(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者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9号北京希格玛中心6层
    注册者所在地邮编 100080
    管理联系人电子邮件 i-yzheng@microsoft.com
    所属注册商 网络中心
    域名服务器 tianyan1.cnnic.net.cn
    注册日期 2000-05-17 00:00
    过期日期 2004-05-17 00:00
    根据以上显示的信息,笔者从网络管理员处了解到:由于显示服务器是空的,表示是没解析而导致不能正常访问,另向“网络中心”网络管理员了解一下此域名的注册情况,获悉:原来包括微软(中国)有限公司在内的一些跨国大公司的中文版本都是在其.com/cn这样解析的,它的用户多数根据主域名.com找到后的文字版本查找中文的网页。可见作者关于“国外很多大公司、大网站,虽然申请了.cn域名,但一直不敢作为官方网址使用”之说是胡编的。
    其次,此注册了五年、归微软(中国)有限公司的域名,笔者再留意一下“注册日期 2000-05-17”,据“网络中心”网络管理员介绍并非与所谓的“由于微软在网络实名合作中跟3721结盟,抛弃了CNNIC,CNNIC一直怀恨在心”有关,因为微软作为RealNames股东之一、是从2001年底到2002年10月与CNNIC通用网址提供IE直达服务有合作关系。更为重要的是因为微软(中国)有限公司的域名一直便不要求做解析。因此,作者显然是在造谣。
    最后,从“美国在线(AOL)”近期才通过法律手段取回了“AOL.com.cn”域名,说明微软等跨国公司在中国一早便注意到保护自己的.cn域名网络财产,每年花300元人民币交5年才1500元人民币,总比请一个律师花至少数万元及仲裁费至少也得5000元(人民币)省得多。在网上我们不断看到劝说大家注意注册与自己企业知识产权有关的网络品牌的时候,此文作者一改媒体习惯,为攻击CNNIC而编纂出此种不懂网络访问习惯及知识产权保护实施的耸人听闻证据,确实居心不良。

    【原文】CNNIC凭借自己的特殊地位,三大门户慑于其威,早先与3721的联盟相继被攻破。其他的公司(如腾讯等)也一一签下盟下之约。作为CNNIC的合作伙伴,CNNIC许以优厚条件。腾讯作奸犯科,CNNIC一方面默许,一方面睁一只眼,开一只眼。杨作为qq.com.cn的原注册人,域名没过期,连申诉的机会都没有,域名就给抢去了。这可算是CNNIC一个败笔。
  CNNIC如果在qq.com.cn域名上处理不当,不把qq.com.cn域名事件一个交代,如果还是一直急功近利,最后损失****的将是自己;.cn将众叛亲离,亿人锤弃。CNNIC没有理由为qq.com.cn这一粒老鼠屎搅祸了.cn这锅靓汤。

    〖评品〗首先,CNNIC如果真是能“凭借自己的特殊地位,三大门户慑于其威”,.cn便不会至今还不够.com有竞争力,这是近三年来指责CNNIC文章的一个重要观点。可惜作者此处却把CNNIC抬高了,况且三大门户仅仅sohu是.CN注册商,业绩也不入CNNIC注册商“前五甲”,此文想指责CNNIC的.CN政策却又拉上与3721关系,正如文中所说的“这可算是一个败笔!”
    其次,此文的最终目标终于在此表露了出来,就是站在3721立场借qq.com.cn这一域名为题咒骂CNNIC(“.cn将众叛亲离,亿人锤弃”),问题是:写道太欠专业水平(漏洞百出)!

   【原文】出现这些问题,都是由于CNNIC的双重身份导致的,建议政府部门参考国际相关做法,把互联网管理和.cn管理分开,分别由独立的机构运作,.cn管理机构接受互联网管理机构的监管。这才是长久之计。

    〖评品〗写至此,大家可以看到:作者关于所谓“CNNIC的双重身份”表述既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又不了解中国网络的立法内容与管理层次,不知作者是否研究过互联网管理架构,了解DNS管理架构,了解独立的机构运作与商业公司利益冲突的根源何在,如果都不是太了解,以其昏昏、使人昭昭,是否有误导公众之歉呢?

    【结论】“网易商业报道”的编辑尽管在推荐此文章后面写上“声明:文中观点均不代表网易观点,《网易商业报道》登载此文仅为提供更多参考信息。”但从编辑不署名及笔者对文章的以上〖评品〗可以知道,此文出自“网易商业报道”编辑之手,如果不是网易编辑刻意安排的话,只能证明业内人士的一个简单结论:此文的作者及编辑根本不懂得什么是“域名步署”。

    是否如此,大家共同探讨。
2004.02.02 sz1961sy 17:58写于中关村
(http://column.bokee.com/2237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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