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bending Notes

从叫卖“国务院.com” 看公权保护责任

sz1961sy 发表于 2003/8/6 16:25:00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2003年08月06日 16:08 千龙新闻网

  [引子]

  近一个月,媒体中有关中文域名“国务院.com”成了一个引起公众关注的问题,事实上,这一个看似简单的问题,涉及到近几年来在域名这个领域中国政府授权管理机构与国际上的商业公司及其中国代理商合法竞争、并主动积极保护中国互联网络域名资源的一系列错综复杂的问题。本文正是以此例子,谈谈其中的一个问题:域名公权保护。

  一、一个过期三个月的中国境内未获准销售“中文域名”离奇地成了“拍卖”新闻

  在介绍本文的新闻“主角”“中文域名---国务院.com”之前,很有必要介绍一下全球“中文域名”作为国际化域名(IDN)体系的一部分的简单演变历史。

  1、中文域名“国务院.com”是这样被注册的

  在“中文域名”注册体系发展过程,从2000年1月18日开始至2001年2月14日止,经历了既有“内战”(国内不同机构政出多头、两岸四地技术协调)又有“全球大战”(全球数家商业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展开全面商业服务、争夺中文域名市场份额,全面展开激烈的媒体推广)的激烈斗争,而信息产业部在2000年9月24日发表的“声明”及11月公布“信部电[2000] 1048号”文件《关于互联网中文域名管理的通告》是促成这场“中文域名”大战告一段落的法制内因。

  首先,当年的“中文域名”的提供方有二家,一家是NSI(后来被VeriSign收购了)、另一家是CNNIC,其中,NSI的“中文域名”是“中文.com”通过“中国频道”、“中国万网”、“ChinaDNS”三家代理商收费的,而CNNIC的“中文域名”是“中文.cn”原来共有9家注册商,在2003年6月之前用户注册“中文.cn”后CNNIC并没有从注册商处收取一分钱的费用。

  其次,NSI的三家代理商分别收取了约十万个“中文域名”的共约3200万元(人民币)费用。这是一笔前后不到四个月“从天而降”掉进中国大陆三家代理商的收入。显然,当年NSI三家中国代理商都占了便宜,而后来CNNIC在推出“中文.cn”中文域名时,九家注册代理商向用户收取的费用一分钱也不用上交给CNNIC、反倒是把“中文域名”的缺陷责任一咕噜地倒到了CNNIC的头上,让CNNIC成了“冤大头”。因此,从利益的角度,当年“中文域名”大战三家NSI中国代理商是受益者,而NSI是第二大受益者。用户是用资金去购买了NSI的不成熟产品(VeriSign/NSI的I-Nav仅仅是“中文域名”的技术空壳),至今用户指责当年“中文域名”的不足、关键是NSI的“中文域名”是一项不成熟的技术。

  从下面的注册资料可以发现:中文域名“国务院.com”其实就是2000年的NSI的三家代理商收费注册的中文域名。

  2、中文域名“国务院.com”注册资料

  下面是从网上查到的一些有关中文域名“国务院.com”注册资料:

  Registrant(注册者) :

  wenzhou beiteer network information co.,ltd zjsource@mail.wzptt.zj.cn 86-577-8384007

  wenzhou beiteer network information co.,ltd

  D-302,Kangdijinyuan,Xialvpu,Wenzhou,Zhejiang,China

  wenzhou Zhejiang China 325000

  Domain Name: bq--3blp2uvbszra.com {国务院.com }

  Registration Date : 2000-11-8 (注册时间) :

  Expiration Date : 2003-3-9 (过期时间)

  Last update :2000-11-11 14:39:57

  Domain Name Server(域名服务器):

  locked1.olnic.net (中国频道的海外公司) 211.155.225.126

  locked2.olnic.net (中国频道的海外公司) 211.155.225.127

  Administrator(域名管理者):

  better zjsource@mail.wzptt.zj.cn 13616630579

  Better Co.wz

  wz zhejiang china (浙江温州)325000

  3、谁让中文域名“国务院.com”变成“拍卖”新闻主角?

  看到下面这幅图,大家一定是一目了然了吧:

   
        (图:厦门一公司叫卖“国务院”域名 半年仍未售出)

  这是笔者从“中新网”上复制过来的。不过,要是哪一位真想直接输入“国务院.com”看到此图,那么肯定“没门”!因为访问的页面提醒你:先下载一个VeriSign的I-Nav软件才行。如果你照办了,那么事实上已达到了策划此新闻炒作的二个目标:

  一是把关注人引向中国频道的网站;二是把关注人引向VeriSign(NSI)网站下载I-Nav客户端,第一个目标是正常的软新闻稿的目标,第二个目标却是VeriSign(NSI)从2003年3月开始委托3721.com在国内的163.net等网站支付金额不菲的广告费才达到的推广目标。因此,下面我们再一步分析:

  二、从“网络实名”“澳门”被拍卖到“中文域名”“国务院.com”变成“拍卖”新闻主角的新闻炒作手法分析

  2002年底,在某公司在网页上公开宣布将网络实名“澳门”拍卖出去,拍卖底价1000万元人民币。这是全国首例涉及“网络实名”的拍卖事件。这个公司不仅注册了网络实名“澳门”,还注册了“深圳”、“杭州”、“重庆”、“广州”、“厦门”等。与本文介绍的中文域名“国务院.com”离奇地成了“拍卖”新闻背景之后,笔者再进一步与大家一起分析半年来二个类似的媒体炒作事件:从“网络实名”“澳门”被拍卖到“中文域名”“国务院.com”变成“拍卖”新闻主角的新闻炒作手法,从而加深对事件的本质认识。

  1、有知名度高的“拍卖”对象----公权资源

  所谓“公权资源”是指“公共权力”(简称“公权”)资源,最近,在推动中文域名的国际标准制定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位进入全球互联网最高决策机构管理层———ICANN理事会理事的钱华林研究员在谈论“中文域名”这些问题时表示:“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其语种的大多数用户都在这个国家里,任何国家都应该掌握自己语种资源的主动权。”

  其实说穿了,它带有三层含义:一是炮制这种新闻者的“标的物”都是“公权资源”;二是产品提供者把这些“公权资源”(本文指网络实名“澳门”及VeriSign代理商中国频道销售的中文域名“国务院.com”)出售了,这里不是“拍卖者”、后者仅仅是根据购买时的“可转让条款”行使自己的合理行为;三是事件由于涉及“公权资源”引起了公众(包括可能是这种新闻者的炮制者)的高度关注、能引发了媒体的“新闻”热点。

  2、能达到炒作经营“拍卖”对象的企业

  这是一个不用别人多加说明的事实----此地无银三百两。从3721.com网上查到的《一个网络实名价值千万?3721认为纯属炒作》一文相关链接、到中新网《厦门精通回应质疑:叫卖“国务院.com”属客户所为》无不是在为“新闻”热点炒作者作了宣传。

  问题是:这种带有明显“强势公关”策划的企业,却是那么地令人感到“值得同情”。

  3、事前“强势公关”事后“一口否认”

  在“硅谷动力”网站2002年12月13日《一个网络实名价值千万?3721认为纯属炒作》一文, 3721公司发言人介绍:“拥有‘澳门’这个网络实名的浙江某公司,因为销售大量与澳门有关的商品,所以注册了‘澳门’这个网络实名,当企业的潜在客户希望了解澳门的信息和商品时,3721公司就会以弹出新窗口的广告形式推荐这个网站,同时以搜索结果列表的形式列出与澳门相关的其它网站,供用户选择,这对于企业来说,无疑是蕴含着巨大的商业价值的。”

  在中新网7月16日电稿《厦门精通回应质疑:叫卖“国务院.com”属客户所为》称:厦门精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今天表示,在得知“国务院.com”域名被人拿来在该公司属下的“易名网”上公开出售的消息后,该公司立即做出反应,已从数据库中删除了“国务院.com”信息,停止了“域名首页”的出售页面。据该公司透露,“国务院.com”的拥有者是浙江的一位客户,他通过注册商提供的域名注册平台注册了这一域名,并利用域名管理平台中的“域名首页”功能把它挂在互联网上出售。文中还介绍了此事件的“演变”过程:任何一个注册的域名都可以由注册人自己通过使用“域名首页”这一功能将有意出售的域名显示在互联网上,但注册人之外的其他人则无权这么做。在这件事情中,实际上是域名持有者利用域名管理平台中的“域名首页”功能发布了“国务院.com”域名出售信息,这一行为与为客户提供域名注册服务的厦门精通和为域名投资者提供域名交易平台的易名网(注册人根本未将该域名在易名网上登记出售),实际上是没有什么关系的,原先报道的内容与此事实有很大出入。

  看完了此二段当事公司的回复,大家应该多少明白什么叫做“强势公关”策划了吧。

  三、域名等网络资源的公权保护责任实施:市场规范

  经济学家张红兵在《中国政治改革应走的方向--公权资源市场化》一文中认为:“我想惟有高屋建瓴,把适应公共权力(以下简称公权)服务市场需求作为任何制度制定者的指导思想,完善此市场环境,才能既避免‘名分’纠缠,又能取得真经!而要建立良性的公权服务市场则首先必须使公权资源市场化!”那么如何使公权资源市场化呢?下面从表象到深度作进一步探讨。

  1、“国务院.com”变成“拍卖”新闻主角的技术手段背后

  前面己提到,关注“国务院.com”新闻的人因为要查看此中文域名的情况而会被引向VeriSign(NSI)网站下载I-Nav客户端,这是一种用新闻热点配套技术手段去骗取用户、在不了解VeriSign的I-Nav客户端情况下下载了一个可能干扰用户使用全球标准的IETF标准中文域名情况。因此,也许有人会认为这是商业手段,无可非议。

  问题是:这是一种“伪中文域名”体系,它不符合全球互联网的国际标准、也是国家法规不允许销售的违规产品,因此,不是技术手段不妥,而是炒作对象用错了,其新闻的意义己超过了新闻的问题。再看一下近日《财经时报》王宏亮写的另一个专业观点,看看媒体的这些新闻炒作背后还是否有更大的目标?

  2、域名等网络资源不是“IT寻租者”乐园

  王宏亮首发《新浪科技》的《从封杀“泰龙模式”到网吧连锁:走下神坛的IT寻租者》一文这样介绍了“IT寻租者”及相关概念的含义:

  凡寻租的产生,不外两个前提:一是政府行为,二是政府中的“经济人”。而寻租的手法,又不外两种:其一是进入管制,也即许可证或者牌照管制,政府借此可以轻松达成排他性控制和独占之目的,典型的如移动牌照、手机牌照、连锁网吧经营牌照、域名注册授权等等;其二,是价格管制,由政府出面制定价格,在这一价格水平上获得垄断利润(包含垄断租金)。例如,电力、电信、公共交通及自来水等自然垄断产业的所谓“成本加成订价法”,即以实际成本为基础,加上了一定的垄断租金。

  王宏亮在文中最后一节,谈到了CNNIC问题,认为:在中国,在目前,利用非市场经济手段获取互联网新型业务的利益,其实无异于寻租,尽管理由可以堂而皇之。CNNIC即是一个例子。在CNNIC看来,中文域名的注册与管理不单纯是一种商业行为,更是主权的体现,必须由国家主权来护卫,此所谓“主权论”;CNNIC还认为,像3721那样的民营公司而经营属于国家资源的关键词服务产品,是僭越,此所谓“国家资源论”;再有,3721运营关键词服务易导致无序竞争和商业垄断,应该统一交由CNNIC管理,3721不妨去做代理商,此所谓“竞争有害论”。抱着这些想法,CNNIC几年来一直合理合法地经营着通用网址和.cn域名的注册,并把垄断资源.CN域名上所寻之租用于通用网址的商业推广,与3721竞争。而在国际上,这些业务却大多是由商业公司经营的。

  王宏亮在文中还列举了CNNIC与3721竞争、与国际顶级域名竞争的一些“数据”,但都是一些无时间与地点逻辑关系的堆砌,让人读后不太可能正确地理解相关的问题焦点。因为:

  第一,域名的注册竞争只是gTLD(所谓“国际顶级域名”.com)与ccTLD(中国是.cn,日本是.jp)之间,全球的ccTLD都是“国家资源”一点都没有错;第二,“中文域名”正如ICANN推动国际化域名(IND)时强调的一样,是各国家主权来护卫的,这不是中国的CNNIC首创,是你推崇的ICANN代表国际社区的认可观点;第三,CNNIC与3721不是竞争关系,“通用网址”是“一对一”的“关键词寻址”国家资源,3721“网络实名”是“一对多”的地址栏“超级搜索引擎”软件服务。

  如果这三个基本点讲清楚了,大家肯定理解了域名等网络“公权资源”绝对不是所谓的“IT寻租者”观点可以解释的。事实上,在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史上,政府的公权垄断机制从来都是从保护经济秩序的立场出发,西方的《制度经济学》正是对此进行了详细地对比而产生的,如果把公权维护机制说成是“寻租者”机制并鞭达其中的缺陷并以点带面,那确实是一种纽曲的“机会主义经济学”?!。

  3、厦门精通关于叫卖“国务院.com”回答诸多“合理化”建议分析

  上面提到的中新网《厦门精通回应质疑:叫卖“国务院.com”属客户所为》一文最后厦门精通作为当事企业对事件的背后解释得很自圆其说之外,还提出了下列诸多“合理化”建议及笔者的评述:

  第一、作为域名注册平台的搭建人和维护者,厦门精通表示,坚决反对一些人获取或兜售违反信息产业部规定的域名。

  评述:根据ICP牌照持有企业的责任,一个挂在自已经营的网站首页----请注意,不是其他地方,拍卖了半年还不承认自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却“坚决反对一些人”什么?记得有一个国内C2C网站有类似的失责事件被用户告上了法院网站被判赔偿的的案例。

  第二、厦门精通人士也指出,该公司一贯反对利用注册规则抢注其他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域名的做法。但由于域名数据库十分庞大,目前又没有列明禁止注册的列表,域名所有权又属于注册人,注册商只是提供一个注册平台,所以在具体监控上会遇到不少困惑,首先是不知道准确的禁止注册的名单,工作没有尺度,其次是如果没有列表,通过人工审核容易挂一漏万。

  评述:作为CNNIC的“中文域名”授权注册商之一厦门精通公司,同样在“中文域名”市场推广中获得了CNNIC对每一家“中文域名”注册商注册规则指导,而如果厦门精通公司认为自己作为当年的NSI“中文域名”代理商,在推广NSI“中文域名”时需要CNNIC对注册管理提示,那真是不可思议了?!

  第三、厦门精通人士表示,出现这种问题是大家不愿意看到的,但最根本的还是它当初被顺利注册了下来。厦门精通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向公众公布一份禁止注册的名单,或对注册商提出具体的要求。

  评述:“国务院.com”中文域名注册资料显示:它被顺利注册下来是在2000年11月8日,而在2000年11月以后,信息产业部己发表了有关“中文域名”相关的一系列“声明”及法规,2002年10月24日IETF标准也彻底否决了NSI方案成为国际标准的可能,这些作为亚洲****的域名注册商---厦门精通公司不可能视而不见吧?!。

  4、市场规范是解决域名等网络资源的公权保护问题的关键

  最后,简要地回答本文主题---如何使公权资源市场化呢?下面再次引用张红兵以美国为例的说明:

  那么在美国这个“市场”是如何运作的呢?这里不得不先介绍一下“市场”的基本情况:第一,每个美国国民构成一个服务买方。第二,市场的交易单位是每个人的人权,理论上每个人有且只有一单位,但可以无限次使用。第三,存在三个服务提供商:一个是政府,它生产提供最主要的公共服务。另一个是法院。它只提供一种商品,那就是公正服务。剩下一个是提供交易场所和交易服务--议会。这几个要素构成了一个最简单流通却参与人数最多的市场。….总之,服务提供商必须完全根据市场需求来调整或增加自己的服务商品,既有常规的,但也不排斥特殊的。其结局是这些服务提供商在外人眼里很"霸道",常把手伸向国外,特别是美国政府常被指责管的太宽,其实这是它们公共权力市场化程度高的必然结果。…这里所说的“市场”不只美国有,几乎所有现代化的国家都存在,只不过市场化程度不一而已。…之所以看重公共权力市场化的过程,是因为此过程中自然而然同时包含了许多现代人文成果的实施。例如,如果要使市场中的每个人有且只有一个交易单位,同时每个人交易单位的含金量相等,就必须保障人权。而要拿自己的交易单位去消费则必须保证民主的真正实施。…目前所做的努力犹如对一个患脑瘤的病人所采取的保险疗法,治标不治本,终是等死。惟有先跳出庐山,确立这样一个哲学高度即以适应满足公权服务市场需求为目的,彻底把公共权力资源市场化,让市场规律来自动优化权力资源配置。

  从这一点出发,笔者认为:CNNIC应该做好的工作、特别是有关解决域名等网络资源的“公权资源保护问题”的市场规范工作,这对于CNNIC来说是一件任重道远工作,期望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CNNIC能够做得更多、更好!

http://tech.sina.com.cn/me/2003-08-06/16082178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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