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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Google只能间接访问看互联网的正本清源责任

sz1961sy 发表于 2002/9/5 13:30:00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科技 >> 科技观察 2002-9-5 13:30:55
 
从Google只能间接访问看互联网的正本清源责任

千龙科技   sz1961sy  
 
  [引子]2002年8月31日,国内一些互联网用户发现一家叫“狗狗(www.Google.com )”的外国ASP搜索引擎网站无法直接访问,尽管有人不断提供动态IP让大家去试,然而访问失败的机会仍然很高。这便是被一些论坛贴子称为“Google被封事件”。关于这件事的各种猜测众说纷纭,不过,从种种网上迹象看来,它表明有关部门重视境外文化渗透,依据《互联网管理条例》,展开正本清源工作。
 
     一、网络不仅仅是技术,还是政治渗透工具
 
    互联网进入中国从1994年开始,8年来,从几千用户发展到2002年6月底的4580万用户,网络在改变我们的每一个人生活、工作及未来社会发展,今天已没有人再去讨论网络到底是技术工具还是媒体这个问题。一年前,美国发生911事件后,全球研究、跟踪互联网对人类影响的一个国际协作组织报告指出:Internet是仅次于电视而成为人们获取最快及最准确的第二种工具。
 
    换另一个角度说,拉登这位令以美国为首西方发达国家头疼的国际恐怖组织头头,也是借用互联网制造动乱,发布政治渗透信息。因此,网络不仅仅是技术,还是政治渗透工具。而这种工具,又以搜索引擎的海量信息库最具影响力。
 
    在今年6月初,首都几个部门联合在检查几大门户网站的有害信息工作中,便发现一些不符合ICP管理条例的现象而加以整治。然而,从当时的处理情况看,依托设在国外服务器的外国ASP搜索引擎,由于一些原因,有害信息并没有根本上加以杜绝,其中以“狗狗(www.Google.com )”的问题最引人注目,因为它虽然仅仅占有约20%的中国互联网用户(另80%中国互联网用户由百度公司提供),然而是一种引起社会关注的问题。
 
     二、国家依法管理网络,不是实施贸易歧视
 
    这次“狗狗(www.Google.com )”向中国用户直接提供搜索服务被阻止,显然是依据2000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相关规定而由有关部门作出的措施,这是国家依法管理网络赋予相关部门的权力。
 
    在这里,笔者想起数年前一位10多岁美国中学生在新加坡用涂料涂污了几部汽车,被新加坡法庭判用藤条打屁股5下,结果美国社会闻讯哗然,指责新加坡法律侵犯人权...发展到美国当时总统克林顿出面,请新加坡总理指示法庭藤条下留情,因为在美国用涂料涂污汽车不算犯罪。不过,最后新加坡法庭总算仅仅用藤条在这位违反新加坡法律的美国中学生屁股上打了3下。这便是国际法律中的适用问题,它正是中国入世之后,每一个中国人必须理解WTO原则与中国法律适用问题。
 
    以这次“狗狗(www.Google.com )”网为例,它因违反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不让它直接向中国用户提供ASP搜索引擎服务,并不是实施贸易歧视,因为贸易涉及的是内容服务,它必然要遵守ICP管理条例,歧视指证要条件成立,必须证明它的服务内容直接向中国用户收费,否则不是实施贸易歧视。
 
    另一方面,从中文雅虎网站及网易的ASP搜索引擎服务仍然是“狗狗(www.Google.com )”网提供,证明“狗狗”仍然在中国使用,不过,它是依ICP管理条例在为用户服务。这里,大家可以从中文雅虎网站上的说明得以证明:“以下链接是GOOGLE的搜索结果,所链接内容由相关网站提供,雅虎中国对其搜索功能、链接内容没有控制权。如有任何建议或异议,请联系GOOGLE或相关网站。”
 
    三、正如外国限制高科技产品出境,中国必须采取措施反对互联网政治渗透
 
    有人认为, 这次“狗狗(www.Google.com )”网被限制直接向中国用户提供ASP搜索引擎服务是“中国互联网网难日”,似乎把“狗狗(www.Google.com  )”网当作中国互联网救世主一样。笔者无法接受这种外国的月亮一定比中国圆的说法,而反过来想讲另一个外国限制高科技产品出境,特别是IT产品。例如,根据真实故事改编的电视连续剧《牧星人(中国轨道)》中描述的,中国航天测绘技术人员因无法从国外购到最先进计算机,只好土法上马,数台老掉牙计算机并网运算。试想,涉及国防科技现代化的高科技产品,外国限制向中国出售,而象“狗狗(www.Google.com )”网这种有为美国政府情报机构提供服务的免费ASP搜索引擎服务,它们有意无意地向中国用户,特别是青少年提供大量不良信息资料源,难道中国不应该采取措施反对互联网政治渗透吗?
 
   正如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在促进互联网的应用和网络技术的普及过程中,重视和支持对网络安全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增强网络的安全防护能力。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互联网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宣传教育,依法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防范和制止利用互联网进行的各种违法活动,为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从事互联网业务的单位要依法开展活动,发现互联网上出现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时,要采取措施,停止传输有害信息,并及时向有关机关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利用互联网时,都要遵纪守法,抵制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实施的各种犯罪活动。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保障互联网的运行安全与信息安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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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ech.qianlong.com/28/2002-9-6/71@405161.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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