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bending Notes
8月12日网媒记事录:扬州媒体的关注
[传统媒体更加关注此案]
至8月12日止,几乎都是传统媒体(电台、电视台、报纸)在评论、报道“博客告博客”一案,在这方面显示出传统媒体在报道上的优势。
[网媒小心翼翼]
据笔者搜索,目录仅仅北京法院网、新华网及QQ三家网站有自己编报稿。其他网站全部小心翼翼地编辑转载此案。
这个现象的原因现在还不明,但是至少给“博客门户” 的传播学说(理论)是打了一记耳光!
这个问题也许留待后面有空时再讨论。
[扬州媒体的关注]
笔者十分意外地发现网上这2条记录:
《网友关注国内首例博客告博客案》
中国扬州 2006-8-12 01:53
www.yangzhou.gov.cn
日期:2006-08-12
8月9日,本报报道的《国内首例博客告博客案开审》引起网友的关注,他们纷纷在“党报留言板”上发表观点,现将部分网友的留言摘要如下:
博客沈阳告秦尘侵害名誉权一案,给博客界敲响了一次警钟。网上开骂在一定程度上能缓和人们的压抑心理,但我们不提倡骂人之类的行为。 ——网友幻影
虚拟的网络空间,为大家造就了一个新的、开放的交友、讨论平台,大家应该懂得相互尊重,以客观事实为基础,进行理性的讨论或批判。尊重别人就等于尊重自己。 ——网友河东
在自己的博客上公开骂人究竟该如何来治理或者说是定性?目前国内尚未有明确法规,而一些经常被骂的公众人物一般对此见怪不怪,对被骂也已经习以为常了。我们到底应该采用什么样的表达方式?博客上的相互攻击、对骂又该如何处理?也许本次案件的审理会给未来博客指明一个方向。 ——网友博客游民
这是扬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网站摘自《扬州日报》内容,出处网址:
http://www.yangzhou.gov.cn/gb/xwbk/bsyw/2006-08/1155347573.shtml
其实在《扬州晚报》博客上,也有一篇署名“博议”标题为:《由“博客讼”想到的(扬州晚报) 》发表于 2006-8-12 9:24:09 ,全文如下:
很欣赏易中天先生对于网络批评的做法:如果是硬伤,立刻改正,表示歉意;如果是学术观点不同,不管他,不争论,由他去。
我想易先生之所以选择不争论,可能出于以下几种考虑:一是学术观点不是一时一刻形成的,想通过片言只语或一两篇文章就说服对方,无异于痴人说梦。既然做不到,还不如不做。二是如果进行交流,遇到友善的沟通也就罢了,如果遭遇人身攻击,就非常不美了,就坏情绪了。三是近些年借助名人往上爬,发挥名人效应的也不在少数,不给那些人话柄,不给那些人机会。
易先生的不“应战”做法为自己谋了个清静,更为自己谋得了实实在在做学问做自己的事的时间,确实是个高明之举。我们广大博友是不是可以借鉴他的做法呢?博客世界只是展现博友的故事、感受、思考,为博友提供交流、沟通、联络的平台,不是名利场。不同的观点可以争鸣,困惑可以表达,但决不可把愤懑强加于人,把不满的子弹射向没有什么利害关系的博友,且摆出一付厮杀的架势。
博客间的相互人身攻击,是不入流且不值一提的手法,没有胜利者!
Post by 晴空一鹤 发表于 2006-8-9 155459
(http://221.229.124.180:6464/blog/user1/yzwb/archives/2006/13661.html )
这类观点,笔者相信会引起社会、公众的进一步深入讨论,因为一个小小民事诉讼案背后的社会反响,不但对当事人、更可能对公众有启迪意义。
沈阳(网名:sz1961sy bj1961sy)
2006年8月13日 13:00 写于北京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