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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新报》李国惠:国内首例博客告博客案开庭

sz1961sy 发表于 2006/8/8 13:18:00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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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例博客告博客案开庭
时间:2006年08月08日12:38
来源:天津日报网-每日新报

  认为被告文章中言语侮辱自己原告起诉要求维权   李国惠

  原告沈阳的博客

  “博客痴呆症者;狂犬病、不仅乱叫,还乱咬;摇尾乞怜;该早点进精神病院……”老博客沈阳看到这些形容自己的文字,十分愤怒。他将作者“秦尘”告上法庭,因认为博客网对此应负监管不力的责任,沈阳同时也将博客网列为被告人,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其精神损失1万元。秦尘表示,“沈阳从2005年6月份就开始攻击、诽谤我,沈阳在起诉书里所列举的文章,确实是我写的,但是沈阳先写文章,涉及秦尘,我才被动地写这些文章的”。

        沈阳则有自己的看法,“2005年12月份我已让圈内网友暗示给他(秦尘)知道:这些文章已到了人身攻击界限,如果不收手,只能法院见……是中间有人纵容他继续走下去,其中一个是bokee网员工,网上ID叫肖容,所有的行为都是一种有计划、有组织的行动”。此案被称为“国内首例博客告博客案”,原定于昨天上午9:00在北京海淀法院开庭,被告“秦尘”没有出庭,法院因故推迟审理。

  一怒之下,老博客沈阳起诉维权沈阳,博客中国的早期注册用户,一个三年来写了699篇Blog约有295.5万字博客文帖的老博客。据沈阳讲,他在2005年浏览网页的过程中,看到了许多作者为“秦尘”的关于贬低自己人格的文章。通过调查,他发现张某以“秦尘”为网名,在网上大量发布有辱他的文章,诸如,“博客痴呆症”、“精神分裂”、“没出息的老东西”、“受虐狂”等等语言。“从1月15日起,他写了更多人身攻击文章,而且用词越来越大胆,把我太太也卷进来了”。沈阳认为这些侵权文章已经使他的社会评价受到极大损害,给其工作、生活带来极坏影响,这种行为已经侵害他的名誉权。而且博客网没有尽到网络监管义务,故将张某和北京博客网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万元。2006年3月,北京海淀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小博客“秦尘”:这件事对我影响太大了

  随后,“秦尘”在网上沉寂了很长一段时间。几经周折,记者联系上了当时正在上大学四年级的“秦尘”,“秦是历史的宏观,尘是历史的微观”,学历史专业的“秦尘”这样诠释自己的网名。

  “我不承认我骂他,我只是言语尖刻点。沈阳在网上还自称‘中国最变态的老博客’呢,而且,‘博客痴呆症’是沈阳骂别人的话,我只是引用了而已。”

  “秦尘”补充道,在网上两人交锋的文章中,大多数都是沈阳先挑起的。

  “我觉得这个案子对我的影响太大了,包括找工作、学习、生活、人际关系等等,我今天晚上又要去喝闷酒了,真想早点结束这种状态”,感觉生活一下子灰暗下来的“秦尘”不只一次提到一个人去喝闷酒,当被问及为什么不叫朋友一起去时,他说,“我现在没有朋友了”。

  “我很喜欢互联网,互联网带给我一个全新的世界,但是现在,我都想放弃了,在那里感觉自己就是个草根,发生什么事情就向草船借箭一样,所有的箭都射向你”,“秦尘”感慨道,“如果没有和沈阳的官司,也许我的大四会一帆风顺,有可能会到天津或者北京工作”。

  “沈阳说他是受害者,其实我才是****的受害者。我现在没有工作,网上到处是骂我的文章。”

  沈阳:让法庭去教育他吧

          2006年4月3日,“秦尘”以一篇《关于“沈阳-秦尘”事件的公开道歉信》再一次公开亮相,“……在我过去所写的涉及沈阳的文章里,确实有用词不当、言语过激的行为……我表示诚挚的歉意,我诚恳地说:对不起。”

  面对这封道歉信,沈阳表示,之前也有不少“秦尘”的同乡、网友、好友说情,“似乎我是过分人似的,他已经22岁了,必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让法庭去教育他吧!”

  为什么单把“秦尘”作被告?

  沈阳表示,他的网站有时一晚的恶意涂鸦有800个帖子。

  那么为什么偏偏把“秦尘”推上被告席呢?“秦尘指名道姓啊,而且很来劲,给他机会停止,他却变本加厉。”沈阳认为,“他(秦尘)是希望导演此案”。

  对此,“秦尘”则有不同的看法,“我年龄比他小一半,没工作没背景,他看我好欺侮而已”。

  昨天“秦尘”没有到庭海淀法院原计划昨天上午9点正式开庭审理此案,在众多媒体记者以及沈阳的两个法律顾问、博客网的代理律师的等待中,法院宣布被告“秦尘”没有到庭,案件因故择期进行审理。

  “我早已经借钱度日了,现在身上还不到60块钱,去北京一个来回就要500多,实在是拿不出路费来”,最终没有到庭的“秦尘”表示,即使输了官司也不后悔,“不是我不努力,而是我没钱去出庭。”

  博客网市场部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沈阳的维权行为可以理解。但是,在这场纠纷中,博客网作为博客服务的提供者,是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条例的,看到涉案文章后也及时主动地做了处理,尽到了应尽的责任。只是沈阳在发现有涉案文章后,并没有将问题书面反映给博客网的客服中心,是博客网主动将“秦尘”的一些文章删除的。通过这件事,希望以后的博客们如果发现什么问题,能首先反映给博客网的客服中心,博客网才能更好地予以解决。该负责人还提到,在国内,博客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希望所有的博客都能共同维护一个健康有序的环境。

  在采访过程中,沈阳多次表示这只是一个小案子,但是比较有意义。盛邦(中国)法律顾问有限公司首席律师于国富也曾经表示,这个案子一方面可以提醒法学界人士关注blog现状,一方面也能纠正相关从业人员对blog的态度,使之意识到随意发表文章,如果侵权的话也要承担责任。

  本组撰文新报见习记者李国惠

  <责任编辑:张乐>

(http://news.sohu.com/20060808/n244684044.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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