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bending Notes

四评网络实名制:别拿古圣神帽加名义公德找借口

sz1961sy 发表于 2005/7/26 21:39:00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作者: 沈阳 | 2005年07月26日22时03分 |

       [一份有矛盾声明和报道]
       1、《博客网关于“柳下秽”ID事件的声明 
        2005年7月26日 14:20
        (1)、“柳下秽”是网友于2005年7月14日,按照博客网注册流程,注册到博客网-博客论坛所使用的ID 。
  (2)、从7月14日至今,“柳下秽”网友在博客论坛所发帖子符合互联网相关管理条例和博客论坛规则 。
  (3)、博客论坛从未注销“柳下秽”ID--将来如不违反国家相关互联网管理条例和博客论坛规则,我们也不会注销该ID。
  (4)、截至目前为止,博客论坛并未删除ID“柳下秽”所发文章。全部文章链接:http://bbs.bokee.com/user_topic.php?mode=topic&u=1476036
  (5)、博客网友ID“柳哲”捏造事实,误导记者,小题大做,无中生有,对博客网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我们严重警告柳哲的行为,并保留妥善解决此事的更进一步权利。
  (6)、2005年7月25日《新京报》新闻《“柳下秽”博客谈性引发抗议》(链接地址:http://www.thebeijingnews.com/news/2005/0726/11@005813.html)中,所引用事实严重不符,我们已经和《新京报》接触,要求其予以更正,并保留要求此事妥善解决的更进一步权利。
                                    博客网   2005.07.26
        2、作者 柳哲2005年07月26日08时14分《《新京报》报道:“柳下秽”博客谈性引发抗议》一文说:       
        柳下惠后人要求取消其网名并公开道歉   博客网已将“柳下秽”发帖删除 
       柳哲按:自从我们柳氏宗亲在7月23日联名发起要求博客网论坛取消“柳下秽”网名并公开道歉的文章发表后,博客专栏和博客论坛予以刊登,并很快删除了网民“柳下秽” 的帖子,这是令我们柳氏宗亲满意的。今天《新京报》以《“柳下秽”博客谈性引发抗议》为题作了报道,转载如下,希望类似的事情不要再度发生。
      本报讯(记者相丽丽)博客网上一网友以“柳下秽”的网名注册并发布了数篇探讨两性话题的文章,此举引起了十几位柳下惠宗亲的不满,联名在网上提出抗议。
  这位歪借先贤名号的网友注册时间是7月14日。据自称柳下惠后人的柳哲先生称,因其以两性话题吸引眼球,所以文章短短几日内数次登上热门帖子排行,致使很多人看到“柳下秽”这个不尊重先贤的网名。
  23日,柳哲先生及另几位柳氏宗亲联合发布抗议帖子,请博客网查清该人真实注册资料,注销其ID,并令其向广大柳氏宗亲公开道歉。另外,柳哲先生倡议为维护网络道德,应实行网上“实名制”。
  对此,博客网迅速作出反应。24日,以“柳下秽”网名发布的帖子已被博客网删除。博客网总裁王俊秀称,如果其网络内容伤害到某些网友,博客网自然会秉持积极态度予以处理,但并不因此事件本身就认为网络道德需要以“实名制”来帮助提高,毕竟网络是一个特殊的传播场合。
  对事件本身的迅速解决,柳哲先生基本满意。但他还在另一网站发现一位名为“老酷”的网友的一部小说中,也有“柳下秽”的字样,他表示会将先人名誉维护到底。

       这位署名柳哲先生QQ上名称叫“精神流浪汉”,35岁(见附图)。bokee“热门专栏”本周刚好介绍他:“柳哲,青年社会活动家、曹聚仁研究专家、姓氏文化研究专家。”

      显然,上述声明和 柳哲Blog所附《新京报》报道很矛盾。在我们未能判断事实真相与谁是谁非之前,《新京报》报道说:“柳哲先生倡议为维护网络道德,应实行网上“实名制”。”  以及下面柳哲一文,笔者觉得问题己步入了近期网络公众热评的网络实名制问题上了,而且至少柳哲先生想借此个案让公众接受他的文化研究理念,因此有必要研讨一下。      

       [古圣神帽不是现代名义公德]
       2005年07月26日14时54分  柳哲 《网民取名难道不要讲公德?》认为:
        今天《新京报》(7月26日)A12社会新闻版刊登了《“柳下秽”博客谈性引发抗议》的报道,据报道7月14日,某网民借古代“和圣”柳下惠的谐音注册网名“柳下秽”,发帖20余篇,发表一些主体并不健康的性话题,严重侮辱了“和圣”柳下惠的历史形象,引发了柳氏宗亲的激烈抗议,为此博客网在第一时间删除了署名“柳下秽”的所有帖子,对此柳氏宗亲表示欢迎。
       这一事件中,我们不得不提醒亿万网民,一定要遵守网络公德,取名也要讲公德。网络是自由的、虚拟的、便捷的,这些都是它的优点。但事物往往有两面性,自由过度就是错误了,笔者发现不少网民哗众取宠,不讲网络公德,竟然有以“周总理”、“鲁讯”、“柳下秽”等网名发帖的,严重影响了已故名人的形象。
       笔者为柳氏宗亲敢与那些不讲网络公德的人抗议叫好。一个社会需要高尚的文化环境,否则会被一些乌七八糟的网名,污染了我们的视线,其实这也是特殊意义上 “环境污染”。
     笔者并不一定主张人人都要“网络实名”,但我们能否提倡“网络实名”,提倡用真名或者用高雅能够代表自己风格的网名上网发帖?在网络上有些名气的“流氓燕”,笔者初看总感到有些不雅,其实她的文字很不错,但看到这个网名,总有些不舒服。
       笔者呼吁有关部门和网站来一次网名大检查,对于那些不讲网络公德的网民要取消其上网资格,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呼吁网民要遵守网络公德,学会自尊自爱,取网名时切忌选择花里胡哨或容易产生歧义的网名,为自己也为大家创造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北京  学者)
       笔者关注到文中几个论点证据:
       一是柳哲发现不少网民哗众取宠,不讲网络公德,竟然有以“周总理”、“鲁讯”、“柳下秽”等网名发帖的,严重影响了已故名人的形象。
       二是一个社会需要高尚的文化环境,否则会被一些乌七八糟的网名,污染了我们的视线,其实这也是特殊意义上 “环境污染”。
       三是柳哲并不一定主张人人都要“网络实名”,但我们能否提倡“网络实名”,提倡用真名或者用高雅能够代表自己风格的网名上网发帖?在网络上有些名气的“流氓燕”,笔者初看总感到有些不雅,其实她的文字很不错,但看到这个网名,总有些不舒服。
       四是柳哲呼吁有关部门和网站来一次网名大检查,对于那些不讲网络公德的网民要取消其上网资格,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呼吁网民要遵守网络公德,学会自尊自爱,取网名时切忌选择花里胡哨或容易产生歧义的网名,为自己也为大家创造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

       对论点证据一,不知北京学者柳哲先生是否有尽公民义务向有关方面进行举报。如果有举报,是一个有社会责任感好公民。如果没有举报仅仅在此发泄不满,笔者认为柳哲先生的公民素质教育欠缺。而且这些你柳哲先生认为“不讲网络公德”、“严重影响了已故名人的形象”网名至少不是您一个人下的判断,否则方兴东先生手下200万个blogger用户每人一句,将会出现制造N个中国Blog审判冤假错案。这与文革期间的社会混淆黑白是非皆因不讲法制、只凭人治有什么大差别?
      对论点证据二,柳哲先生想构筑一个“高尚的文环境”从清除乌七八糟的网名开始,企求消灭 “环境污染”,这未免太过书生气了吧?试问一下,今天现实社会中肯定不存在乌七八糟的人名,柳哲先生认为咱们社会就太平盛世、无“三教五流”、无刑事、民事案件存在了吗?显然,这不是事实。
      对论点证据三,《新京报》报道说:柳哲先生倡议为维护网络道德,应实行网上“实名制”。柳哲先生这里又说 并不一定主张人人都要“网络实名”,但我们能否提倡“网络实名”,提倡用真名或者用高雅能够代表自己风格的网名上网发帖?而且看到某个网名,总有些不舒服。本质上,是这位北京学者柳哲先生心理不适应在网络环境中的互动环境造成的沟通心理障碍症,根本与“实名制”、网名一点关系都没有。大家记得火车发展史上有名的坤士驶马车与火车竞赛故事吧,这位坤士是在第一回合蠃了火车,而且因此而想否定火车发展的历史价值。当然,后来的历史大家都知道是什么。
       对论点证据四, 柳哲呼吁有关部门和网站来一次网名大检查的说法令笔者闻之惊讶。请问柳哲先生,你的QQ可以叫“精神流浪汉”,假如您自认为是不属于“花里胡哨或容易产生歧义的网名”,俺组织1000人、甚至10000人投下认为是“花里胡哨或容易产生歧义的网名”时,是否先打您一个响亮耳光?!

      更可况,柳哲先生搬出了“对于那些不讲网络公德的网民要取消其上网资格,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呼吁网民要遵守网络公德”如此严厉方案,出发点均来自自己姓柳、“柳下秽”影射了您祖上“柳下惠”而搬出古圣神帽,而在此借整肃网名达到实现您自己的现代“名义公德”(社会公德更多地是制度约束下的公民整体思想、行为向公众认同感看齐而非仅仅靠整肃网名实现)。因此,笔者希望柳哲先生别太误导公众行吗?!   

       [请给网络社区更多一点自由]
       网络社区是现实社会的镜象。在不太善于表达的中华文化中,网络社区正在促进我们走向世界文化同步,因而促进我们的一代人竞争素质。中外产业史已证明,百年老店靠文化,而我们的中华牌百年老店正越来越少,因为我们己有几代人备受欠缺宽松文化环境陶冶而可以汲取外国优良文化素质,促进我们一代代走向世界。现在,我们己加入了WTO商业圈,我们的人民币自从与美元挂钩以来,第一次主动升值、提出汇率综合挂钩机制,我们百姓己一步步借助商业活动、借助互联网融入世界生活圈,即地球村中。
       在国外,他们是有大批的社会诚信体系及公民信用机制,而让上网用户懂得如何自律。但是,我们中国1亿300万上网用户,我们很多人不太了解自己的法律制度细节,约1/3用户是文化程度偏低、无收入和月收入平均生活水平线以下的学生或未成年人(在网巴上网),请问柳哲先生:您知道韩国人均收入是多少吗?韩国80%以上是家庭宽带上网上户,咱们能够在短期内做到吗? 以笔者的判断是困难。咱们能够照搬韩国实名制吗?  以笔者的判断是做又到。
       因此,笔者希望中国社会给网络社区更多一点自由,用合理引导方式教育中国网民,诱导中国网民借助网络实现国富民强。而不是实施所谓网络实名制。

         沈阳 sz1961sy@sina.com 2005.7.26  21:39 写于北京家中   作者个人网址  www.sz1961sy.com
 
        [本文作者为《中国域名经济(2002-2003年版)》主编、《中国域名经济(丛书)》总策划兼编委之一、中国版权协会(CSC)个人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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