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bending Notes

博客写作原则(30)那有不想被骚扰却骚扰别人太太(帮)

sz1961sy 发表于 2006/1/7 16:47:00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一个周六午起后的故事]
        2006年1月7日,一个与平常无不同的周六,北京仍然天气好冷(零下气候)。这些天比较忙(瞎忙那挺),因此夫妇一直休息、睡觉到下午近13时才起床。
        太太Francy做了一顿北京味面条,吃完饭才打开电脑上网。从夫妇的网站(http://w.org.cn)留言中看到2条留言:

        * Re:博客写作原则(29)别让博客还处于未独立状态
        秦尘(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1-7 14:19:00
        敬告沈阳妻子Francy王昱人:管好你丈夫的嘴
        http://forum.techweb.com.cn/index.php?showtopic=7635
        * Re:博客写作原则(29)别让博客还处于未独立状态
        秦尘(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1-7 13:22:00
        警告沈阳:请不要骚扰、诽谤我
        http://column.bokee.com/112551.html
       
        依据以上“秦尘”留言网址,看到了
        《警告沈阳:请不要骚扰、诽谤我》(作者: 秦尘 | 2006年01月07日11时43分 )【内容提要】二、根据本人2005年1月7日上午九点左右,与于国富律师的电话联系证实: 于国富律师并未收到沈阳的书面授权,沈阳只是于律师的一个朋友而已,沈阳经常这样不和于律师说一声,就这么说已经找了某某律师,沈阳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根本不注意自己的言行的法律责任。(http://column.bokee.com/112551.html
        《 [原创敬告沈阳妻子Francy王昱人:管好你丈夫的嘴》(秦尘  今天, 13:46  )(http://forum.techweb.com.cn/index.php?showtopic=7635
         王昱人,你好:
         知道你是沈阳的夫人由来已久,也未有过接触。据我所知,您好像也从事着与IT相关的工作,并曾多次出席互联网人士的聚会。
        今天没有办法,给你写个公开信,因为您的宝贝丈夫从2005年6月份就一直不停地攻击我、诽谤我,忍无可忍,今天真是忍无可忍了。详情可见《警告沈阳:请不要骚扰、诽谤我》(http://column.bokee.com/112551.html )。对于您丈夫的行为,我已经迫不得已,出此下策。
        ..........
        我无所谓,因为公道在人心。你丈夫的言行那么多破绽、诽谤别人的东西、谣言,我想,你也可以想想,对谁有利吧。
        我今年21岁,人生才刚刚开始,你们呢?你丈夫44岁了,在家里烧饭,你也30了吧,工作养活家庭。你自己也思量思量,你的丈夫欺负我的结果是什么?
        如果是我,我肯定不会要老婆工作,自己做家庭妇男的,我没脸见人。当然了,沈阳这样呆在家里,你在外面工作,也与我们无关。
        祝你新年快乐!

         秦尘
        2006年1月7日

        [太太Francy的回复信]
        回复秦尘
        秦尘-张先生:
        很抱歉,你的名字是我在今天下午接到你凌晨发来的2封邮件才得以知晓。平日里我对互联网虽有接触,参加了一些互联网方面的会议和活动,但对媒体、尤其是论坛里面的坛友实在是不熟悉,也不曾有过多的参与和关注。下面就给你邮件中提到的一些问题,说说我的感想吧。
       【平等独立、互相尊重】我和沈阳是夫妻,这是众所周知的,我有我的工作,他有他的兴趣,现代社会男女平等,我们过着互相尊重、和美恩爱的平静生活。他每天在家里写文章,这是他的兴趣,我理解。我们是夫妻、朋友关系,不是家长与子女的关系。
       【言论自由、有容乃大】他写文章是兴趣所致,并非恶意攻击别人,他认为不对的地方,在网上发表自己的看法,这有什么错误呢?互联网就是一个共享资源、自由言论的互联虚拟世界。据我所知,被你认为,挨了沈阳“骂”的方兴东、康国平,依然是沈阳的朋友。文章仅仅抒发、代表了个人对问题的看法,理智的人,不会因为见解不同而成为敌人。
       【言论法律、人人平等】在互联网上发表意见,是很容易的事情,没有什么法律规定年龄在xx范围的人不能发表意见,因此你有自由和机会以21岁学生的身份发表你的见解;同样,沈阳也有自由,发表不同于你观点的文章。无论谁当原告还是被告,法院不会因为年龄问题而予以从宽处罚,因为你们都已经是成年了。
       【己所不预,勿施于人】从你的邮件中得知,你与我先生的辩论始于2005年6月,直至近日,你已经“厌烦了和他辩论、文字游戏,忍无可忍,我觉得有必要警告沈阳,请不要再打压我、骚扰我,我烦了。”既然已经厌烦了,不希望被骚扰,那你又何苦来骚扰我呢,孔子说“己所不预,勿施于人”,作为一个有着高学历的青年人是不是可以理解这句话?
       【芝麻开花,节节高】我先生的文笔你不敢恭维,其实我也不好恭维,他来自于广东,曾经做过7年的兽医工作,1999年才开始在互联网上发表文章,现在读他以前的文章,必定是晦涩难懂。经过这几年的历练,他的文章大部分还是可以看懂的,你也不必恭维了。
        最后,你祝我新年快乐,谢谢你,也希望你可以清心寡欲、独善其身,快点长大,不要再想着向母亲哭诉委屈,母亲已经为你承受了太多,是你该为她做事的时候了。

        王昱人

        [于国富律师的MSN建议]
        下面是2005年底本人委托于国富律师的律师函之时,向他提供笔者在博客网 -> 专栏文章 -> IT -> 博客知识 也看到这么一篇大作:
        《沈阳,为什么大家都讨厌你呢》作者: 秦尘 | 2005年12月20日14时03分,(用Google搜索仍然可以找到不少转帖)。于国富律师在MSN中写给本人建议:
       2005-12-21 10:19:02 于国富律师, 我刚刚看完了那个东西。
       2005-12-21 10:19:07 于国富律师, 确实很过分。
       2005-12-21 10:19:33 于国富律师, 我们的策略应该是这样:
       2005-12-21 10:19:57 于国富律师, 给大BSP或者大门户发函,要求他们见到此类帖子立即删除
       2005-12-21 10:20:26 于国富律师, 另一方面,千万不要让他们转入地下,那就变成持久战了
       2005-12-21 10:20:38 于国富律师, 中国的野网站太多了,关键是 .....

        [不想被骚扰却骚扰别人太太(帮)]
        从《警告沈阳:请不要骚扰、诽谤我》到《 [原创敬告沈阳妻子Francy王昱人:管好你丈夫的嘴》,匿名“秦尘”ID一路喊叫不想被骚扰,但是却骚扰了别人太太,而且把主战场搬到了“太太帮”,让“太太帮”女士们觉得被骚扰,因此本人己在techweb的“太太帮”BBS上发了一帖:《给毛毛帮主道个歉》
        那位“秦尘”想把此处作为主战场,本人只能奉陪。
        如果您觉得不妥,我会自动封帐号,不再回复他、Francy己写了一文回应他,我回应他是不那么客气了。
        给本处带来麻烦,给毛毛帮主道个歉!
        --------------------
        在家做饭的家长,是京城“三无”人员队伍一员。有问题请同俺们真正家长联络。(http://forum.techweb.com.cn/index.php?showtopic=7642 )。

        如果匿名“秦尘”ID想再与本人文章应战下去,先学会做人、学习什么是网络发表的许可法律尺度,不用心虚打电话问于国富律师,如果您电话录音了那是一回事,反正于国富律师的MSN建议似乎证明你又在心虚中炒作自己。

        写此文作为“博客写作原则”之一的目的,是想给那一种写Blog的Blogger自我膨胀者提个醒:
        网络对每一个写Blog的Blogger的表达是平等的,但是网络发表的许可法律尺度却是不因人而异,匿名“秦尘”ID不想被骚扰却骚扰别人太太(帮)的行为本身就是文革造反派那样“对人马列对己马虎”心态(昨天才看到姚文元死了,他是此道的鼻祖之一)。

        更多笔者文稿,请访问http://w.org.cn

        沈阳sz1961sy  2006年1月7日 16时45分 写于北京家中

         [本文作者为《中国域名经济(2002-2003年版)》主编、《中国域名经济(丛书)》总策划兼编委之一、中国版权协会(CSC)个人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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