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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诚:网上互“搏”“老博客”状告“小博客”

sz1961sy 发表于 2006/3/7 10:09:00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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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互“搏”“老博客”状告“小博客”
 早报驻江苏记者 李克诚 责任编辑 魏华兵    2006-3-7 2:29:57  
    当同窗都忙着找工作、准备毕业论文时,扬州大学大四学生张明,这名曾以笔名“秦尘”风靡网络的博客写手却要面对一场不断逼近的官司。
    原告沈阳自称“打过40场网络官司从未败诉”。他说起诉张明是为了“维护博客作者网下(现实中)最起码的尊严”。
    据悉,这是继南京大学副教授状告博客托管商后的又一起博客诉讼案,也是国内首例博客告博客案。
原告博客:“受攻击忍无可忍”
    据沈阳介绍,去年以来,他在浏览网页时发现一个名为“秦尘”的博客在博客网(www.bokee.com)上发表了很多贬低他人格的文章:如《解剖沈阳———反微软垄断,保护民族网络产业》、《秦尘:沈阳式路演该停停吧!!!———大过年的,沈阳发什么疯》、《透视兽医网虫(总论):沈阳,为什么大家都讨厌你呢》等。
    “甚至连我太太也收到他的电子邮件,题目就叫‘敬告沈阳妻子Francy王昱人:管好你丈夫的嘴’。”他说。沈阳称,他在上述文章中被形容是“一个熟读《葵花宝典》、擅长自宫的兽医”、“受虐狂、哈哈儿”、“人见人骂的过街ID”、“没有完整人格的人,一副软骨头,欺软怕硬,乱叫唤”等,这使他的声誉受到极大损害,生活和工作都受到影响。
    经调查,沈阳发现“秦尘”是扬州大学的大四学生张明,征求过5位律师的意见,并对有关证据公证保全后,沈阳决定起诉“秦尘ID背后的张明”及博客网(www.bokee.com),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原告名誉、消除侵权影响、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等。
    3月3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受理此案,将择日开庭审理。
被告博客:“我是被迫还击”
    此前,张明在发给上海东方早报记者的电子邮件中表示,这些文章只是被迫还击时写的。他说,今年1月7日至15日,沈阳连续发文《透视扬州大学历史系学生“秦尘”的博客逻辑》等,“不仅进行人身攻击,还将我的隐私、我的资料,含姓名、班级、学院、学校、照片、年龄等有目的地散播到互联网上”,“客观上对我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和伤害,还将‘文革’、‘两个凡是’、‘文字狱’等词汇加到我的头上,这是一个学生所不能承受的。”
    “兔子急了也咬人,我也是无奈之下才写出某些文章反击的。”张明说。
专家:博客托管商应加强监管
    昨天,博客网CEO方兴东接受上海东方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此前已删掉了沈阳、“秦尘”在网上“论战”的部分文章,并从中调解过,“我们不希望两位博客网的老用户闹到法庭上。”
    上海市律师协会网络与电子商务研究会委员、著有《网络法》的商建刚律师则表示,网络名誉权纠纷的案件可参照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来审理,即网络服务商在明知他人实施侵权行为或经权利人告知仍不采取措施消除侵权行为的,可视为侵权,网络服务商应承担责任。
    “中国博客第一案”原告、南京大学新闻学院陈堂发副教授说,随着“全民博客时代”的到来,博客诉讼案将会日益增多,而博客托管商肩负的责任则应更加“有所作为”。
    陈堂发副教授进一步解释说,博客托管商如果不加强监管,将会造成两大后果:如果因博客作者“宣泄情绪”引发的纠纷都通过诉讼解决,将大量占用有限的司法资源;如果网站放任博客非理性的宣泄,匿名效应的心理会在客观上助长博客作者人格分裂,即“在现实中他(她)可以用一种‘假面具’来对待他看不惯的人和事,在虚拟世界里则淋漓尽致地发泄与攻击,人性中的‘表演’取代了以诚相待”。

(http://www.dfdaily.com/ReadNews.asp?NewsID=90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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